2017年9月6日,山东省司法厅向祝圣武律师发去《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鲁司罚告字(2017)第01号),通知书说:
本机关依法查处的山东信常律师事务所祝圣武律师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现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违法事实:祝圣武律师通过实名认证新浪微博“祝圣武律师18668936828”发表否定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原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影射社会主义制度,在司法行政机关多次约谈后,拒不改正并继续实施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行业形象。
二、事实处罚的依据和理由:祝圣武律师的行为违法了《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八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且违法情节严重。
三、拟对你的上述心微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最后,告知祝圣武律师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三日内向山东省司法厅提出听证申请。
2017年8月17日,杭州市律师协会决定因言论处罚吴有水律师,处分方式:中止吴有水律师会员权利九个月。
如果山东司法厅决定吊销祝圣武律师执业证,那么,祝圣武律师很可能是因网络言论吊销律师执业证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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