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日星期日

葛文秀律师:珠海第一看守所所长是这样执行法律的


编者按:
20175月中旬被珠海警方暴力执法非法传唤,在其急性青光眼眼疾发作后故意拖延治疗时间导致其左眼近乎失明。在广州中山眼科中心手术后视力仅为0.06。后李小玲为抗议珠海警方对暴行导致的失明事件不闻不问,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附近手举写有“珠海李小玲六四光明行”字样的牌子拍照并上传网络。64日凌晨李小玲等多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名义刑拘。75日,李小玲等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李小玲当天是被珠海当地政府人员接回,后立即被软禁。7月中旬,李小玲从软禁她的宾馆内逃跑,被珠海警方拦截,她随即被指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行政拘留十天。行政拘留期限未满,李小玲又被以寻衅滋事名义刑事拘留,被关押于珠海看守所。
李小玲的朋友说,珠海当局对待李小玲的手法纯粹就是打击报复,并非李小玲真有什么犯罪行为。
法律明文规定看守所应在48小时(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律师会见,并且不得限制时间,但这种规定往往得不到执行,导致律师费时费力,同时侵犯当事人的权利和增加当事人成本。

葛文秀律师受委托担任李小玲的辩护人,为此有了去看守所要求会见李小玲的情况:

我昨天(2017831日)上午一上班就去珠海一看要求会见"寻衅滋事"案的嫌疑人李小玲,值班人员看了一下电脑,说是在提审,下午上班,又说在提审。今天上午一上班说还在提审,下午上班又说要去医院给李小玲看病,让我等。一直到5点半,说要下班了,问我怎么办,我说让你们所长出来,他这是滥用职权,故意发坏,是作孽,是要遭报应的。他们见我如此,只好安排我会见,我与李小玲谈话不到十分钟会见被强行终止。我从广州来到珠海,耗时两天等待会见,最终就让我见了十分钟。

李小玲说,今天上午一个警察把她提出来,干坐一上午,一句话不说,一个字未动,这就是所谓的提审。并告诉她,你律师来了,言外之意,就是让你见不成。

身为看守所长,你的职责不过是看守而己,谁给你的权力,居然可以玩弄法律,处心积虑破坏律师会见,李小玲的案件与你所长有什么干系?什么力量,什么诱惑竟然会让你这个所长智商这等超群?

    48小时安排律师会见(两个工作日内),并且不得限制时间,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不论法律规定的怎样具体、确实,珠海一看所长这种人,总能千方百计地找出借口和手段,让法律成为废物。对这种人执法,大家怎么看?这两年频频亮相的官派律师怎么看?检察官们怎么看?我真想知道。
葛文秀律师
201791


律师李正祥评:律师的执业权利不被严重侵犯,没有哪位律师甘愿耗时耗力,冒着风险揭露、批评公权力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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