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什么部门能接受和处理律师关于《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意见?



日前,葛文秀律师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撤销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申请事项回函。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17411日作出的“关于对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法工备函(201718号)说:
葛文秀等同志:
    “你们建议对司法部201696日修订的《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进行审查的来信收悉。
    经研究,上述文件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审查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已转送国务院法制办处理。如你们有进一步的意见建议,请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
感谢你们对国家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收到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后,葛文秀律师很兴奋,发微博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撤销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申请事项回函:转送国务院法制办处理。如有进一步的意见建议,请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感谢你们(注:全体联署人)对国家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亲们注意哦,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们的建议公开信的态度是感谢喔,各位请保留证据。这与某些官员的约谈威胁明显冲突啊,是这些人没有与中央保持一致啊,谁在与中央唱对台戏,一目了然啊!”

不过,葛文秀律师高兴得太早了。

据了解,2016111日下午,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曾派人到国务院法制办和司法部递送以该事务所名义所作的《关于审查<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建议书》。

对于《关于审查<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建议书》司法部拒收。

在国务院法制办信访行政复议接待室,华欢所派去送材料的人与自称(秘书行政司)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一名女士通过电话,她说:“我们最近有一个大项目,很多收件都没有时间拆开。你们邮寄的材料我们还不知道是否收到。如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在我们的网站上可以搜到,那么就是备案的,可以转到法规备案审查司办理审查,否则我们就不予理会。你留在那里(门房)吧,我一会儿抽空去取。”

提交该建议书后至今,国务院法制办没有给华欢律师事务所任何答复。

经网上查阅,发现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没有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登载,即《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不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备案范围。


那么,什么部门能接受和处理律师关于《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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