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7年4月26日上午司法部有史以来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司法部律师公证管理指导司的司长周院生担任发布人并回答记者的问题,司法部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刘福臣担任发布会主持人。
熊选国说,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更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程度,甚至被形象地称为国家民主法治的晴雨表.......
熊选国还表示,下一步将大幅度提高刑事案件律师的辩护率、强化律师辩护权的保障、增强辩护的有效性,并提高刑事辩护的水平,今年要对所有的刑事辩护律师轮训一遍。“此外,从5月1号开始,凡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律师,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包括鉴定人、鉴定所等,都要第一时间在司法部官网上公开。”还将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披露制度,建立律师信用信息平台,开通查询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律师的不良信息。
在新闻发布会上,各发布人回答了记者的若干问题。其中:
新华社记者:刚才听到熊副部长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做了全面的介绍,请问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熊选国:刚才跟大家的汇报中,一方面我讲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到有关部门,都推出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但是实践中也确实还是有些反映,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去年司法部牵头,会同“两院三部”对保障律师权利落实工作进行了督查。
今年,我们对2016年以来律师通过来信来访或者是在网上反映较多的问题也进行了梳理。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这么十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会见问题。有的地方不当地扩大三类案件的范围,三类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的范围,申请会见不安排,或者安排不及时。
二是阅卷的问题。一些地方对律师的阅卷请求不及时安排,限制阅卷内容,不允许对案件进行拍照或者复印。
三是调查取证、质证问题。这方面主要是律师申请调查令制度和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不完善,律师查明事实需要的证据不能充分地调取、收集,庭审中也还存在着律师的质证意见不能充分地表达。
四是法庭辩论的问题。在庭审的过程中,不当地限制律师发言,阻碍辩护人发表完整辩护意见的情况还存在,个别地方甚至还发生过当庭呵斥、辱骂律师,强行驱逐律师这种情况。
五是被控妨害作证的问题。我刚才举的例子,个别地方使用《刑法》306条,追究律师妨害作证罪时还存在问题。
六是材料提交的问题。个别地方无理由,不接受律师辩护材料,或者接受材料后不出具收据。
七是立案问题。有的地方限制律师每天立案的数量或者人为延长立案时间,申诉立案难的问题还一定程度上存在。
八是法控安检问题。个别地方仍然区别对待律师和检察人员,对律师出庭进行“歧视性”安检。
九是人身权利受侵犯的问题。2016年发生了多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对对方当事人或者是法庭旁听人员殴打的事件。例如,前一段时间,个别律师被对方当事人殴打,法庭当庭采取措施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
十是律师投诉后得不到回应的问题。个别办案机关对律师的投诉相互推诿,不及时调查、处理或反馈。
这些问题,我们梳理出来有十个这方面的问题,这十个方面的问题,这是多年来反映的老问题,这些年相关的法律,包括我们的各个部门,都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多举措,过去为什么还是会出现这些问题呢?主要是缺乏相关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所以我今天给大家介绍的,包括联席会议制度、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等,从工作机制上解决我们过去一些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中央部门很重视,也很支持,但个别地方重视不到位。相信随着这些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转,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这些老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律师执业环境会越来越好。
新浪微博上对此消息有一些转发和评论,但热度不高。
@于松涛律师:【我的律师执业权多年受侵害!为何@司法部 律公司一直不管我投诉维权之事?[话筒][伤心][衰]@】重磅!刚刚,司法部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重磅!刚刚...【请全国律协为我主持公正维权![广告][广告][广告]】
律师@徐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从取消律师年检开始】司法部有史以来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听起来很好,但不看广告看疗效,关键在于落实。我只想说一条:保障律师权利,不妨从取消律师年检开始。企业年检取消,非营运轿车6年免检,这些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应当取消律师和律所年检。基于同等对待原则,检察官不要年检,法官不要年检,公安不要年检,官员不要年检,凭什么要对律师年检呢?
网友评论:
@lck67:你这个提议会提醒他们搞身份证年检
@青空的彼端:别忘了还有评级
@李王朝:神佛界吃尽了孙悟空的苦头,所以如来佛决定给孙悟空戴上紧箍咒,
@塞翁失马--大连:如何对待律师,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
@茂金属:律师年检需要投入多少财政供养人员?
@小冬瓜a妈妈:年检律所要交团体会费,律师要交年检注册费,动不动就下通知,交各种表格及提供材料,他们以为律师都特别闲,其实是他们特别闲,为了提醒律师和律所,他们的重要性,所以不停歇的发各种通知和要提交的报表!应该给律师更充裕的时间去思考法律存在的漏洞和如何让法律更健全,因为他们最有发言权!
@双墩张其青:法官、检察官们可以用职位、薪水控制,律师不年检就没办法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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