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六四天网的创办人黄琦在成都被抓。不几天,网上有消息,据说黄琦被抓,是因为把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指示要整黄琦的消息发到了六四天网上。2016年12月30日,作为黄琦的辩护人,本人到黄琦的被关押地——绵阳是看守所要求会见黄琦。黄琦当时的罪名是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要会见,需要绵阳市公安局同意。差不多每个月,本人都要跑一趟绵阳,要求会见,了解情况。绵阳市公安局尽管一直不同意会见,但是对于办案进程还是告知了的。办案警察说争取在2017年7月20日之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7月31日,本人与黄琦的母亲等人去了绵阳市看守所。接待窗口表示要预约。本人指出绵阳市看守所没有预约制度。但是接待警察坚持打电话请示,决定第二天才能会见。我说隋律师会见黄琦,也只是由上午拖到下午就可以会见的。本人要求下午会见,没有得到允许。本人要求见看守所值班领导,没有得到准许。
2017年8月1日上午,我去会见黄琦。看守所值班领导要求本人签署保密告知,不准将案情以及与案情有关的事项泄漏出去,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签就签,只要能够见到黄琦。签了还意犹未尽,看守所值班领导还郑重其事,向本人宣读了一遍保密告知的内容才办理的会见手续。
在隋律师会见黄琦的审讯室,本人终于见到了黄琦,只不过审讯室的牌子换成了律师会见室的牌子。会见的内容与隋律师通报的情况大致一致。所不同的是:黄琦不仅不承认有谁向他提供了国家什么秘密,不仅不承认自己向境外提供了国家的什么秘密。还希望律师、亲友们能够为他向上反映办案警察捏造证据陷害他。
在会见完毕,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办理黄琦案的警察罗兵和一个女士出现了。他们想同黄琦谈两句。黄琦答应,我也无所谓啊。我去告知值班窗口。值班窗口叫我先还押黄琦。办案警察另外办手续。我自然同意。看守所值班领导来了,声称在监控上看见黄琦给了东西给我,要检查。罗兵和与他随行的女士也来了。叫搜了公文包里面,还搜公务包外面的拉丝口袋。搜就搜吧,在得知审讯室临时改成律师会见室的时候,本人和黄琦都知道会有人在监控偷听。见到办黄琦案的警察,便知监控偷听的人包括原办案警察。坚持要8月1日会见,大概是办案警察要8月1日才得空。不让他们搜查,以后可能见不着黄琦了。随他们去吧。搜查的结果是,由黄琦写了内容的会见笔录不能带出,重新由我抄写完成的笔录可以拿走。行,会见笔录本人重写拿走。
2017年7月31日。本人还去绵阳市检察院要求了阅卷。绵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声称阅卷需要办案检察官同意。她用了很长的时间联系的结果是:办案检察官不在。给了一个电话号码,是别的检察官办公室电话。询问的结果也是办案检察官谢黎不在。8月1日,8月2日本人都到绵阳市检察院去,谢黎还是不在。8月3日,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才讲清楚了一些,说是谢黎出差了,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谢黎说,回来之后,等他先看完卷再联系我。
一个阅卷,耗了四天,没有进展,绵阳国保得知多半很高兴。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静林
201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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