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3日星期日

张千帆:“死磕”律师的存在价值

转自微信公众号“张千帆2018

导读:中国司法不独立、不公正,法官、检察官公然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这是产生死磕律师的司法土壤。死磕律师的原意是不惜采取激进手段维护合法权利的维权律师。当然,不排除少数律师以“维权”为名胡搅蛮缠,破坏司法公正。在目前中国的现实环境下,死磕律师有必要存在,他们是中国律师健康成长的一个象征。

2015年的7月上旬,以位于北京的锋锐律师事务所为重点对象,一批维权律师突然被抓。当时,《人民日报》除了发表文章《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揭露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的维权律师的违法行为之外,还连发四文谈律师“维权”黑幕,承认主流律师群体的积极作用,但坚决批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之类律师。而在过去一年,有关律师权利保障的问题,经常引发舆论热议。在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看待律师群体,是一个愈来愈重要和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本刊记者专访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先生。以下是对张千帆教授的访谈全文,或可为外界提供一些参考。

死磕律师是一个象征

多维:作为一位法学家,请问您怎么评价一年前一些维权律师被抓的事情?

张千帆:锋锐律师事务所是否违法,应该通过公正审判来决定。当时抓捕维权律师,完全不走程序,检察院还没有决定批捕,警察是否掌握足够证据都难说,官媒便在大肆渲染“黑幕”,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这种做法与“文革”期间的未审先判没什么区别,可见根本没有法治观念。

多维:据说,当时有不少律师对于这些维权律师被抓采取支持态度,认为维权律师的存在,干扰他们正常的工作,这是否说明律师群体内部有分裂?

张千帆:律师群体需要团结,没有必要相互指责。说维权律师影响正常工作,我不认为有什么证据。如果死磕确实超越了法律底线,当然可以支持政府采取行动,但是基本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就支持抓人,这就变成了是非不分、助纣为虐。当然,维权律师确实需要反思维权策略,尽可能采取温和姿态。死磕只是万不得已的最后一步,而且死磕手段不应超越法律底线。

多维:死磕律师到底怎么产生的?死磕律师与维权律师之间有什么关联?如何评价死磕律师?

张千帆:中国司法不独立、不公正,法官、检察官公然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这是产生死磕律师的司法土壤。死磕律师的原意是不惜采取激进手段维护合法权利的维权律师。当然,不排除少数律师以“维权”为名胡搅蛮缠,破坏司法公正。在目前中国的现实环境下,死磕律师有必要存在,他们是中国律师健康成长的一个象征。任何成长的力量都有可能变得比较激进,但目前来看,主流的死磕律师都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勇气。律师群体应该形成一种核心力量,至少要让政府看到这股力量的存在,需要对他们赋予一定的尊重。唯有这样,中国社会才能逐步走向一个法治社会。相反,如果整个社会像一个软柿子,政府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中国就不可能过渡为法治社会。因此,尽管死磕律师里面可能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但远不足以否定死磕律师群体,更不能否定中国律师在过去三十年以来健康发展的大势。

多维:换言之,您认为在中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包括维权律师在内的律师群体非常重要。

张千帆:在司法不独立、法治不健全的环境下,尤其需要有勇气、有担当的死磕律师,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难以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所有律师都在公权面前唯唯诺诺,那么律师群体与其说是法律的守护人,不如说是不公体制的维护者。死磕律师强硬维权,必然和公权发生冲撞;如果公权力以“寻衅滋事”等名义把他们统统关起来,或以种种手段恐吓、阻扰他们合法执业,那么律师群体的存在也就徒具形式,而中国法治将不可避免发生严重倒退。近30年来,中国律师成长迅速,律师队伍难免良莠不齐,但总的说来,律师群体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健康的一支力量,是中国走向法治的希望。从废除收容遣送到废除劳教制度,近年来的制度进步离不开中国律师的努力推动。

张千帆

201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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