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

王才亮律师:首次揭密张维玉律师与乐平冤案的故事



编者注:
最早免费介入江西乐平案申冤的是许志永等创办的“公盟”。在冤案受害者亲属财穷力竭之时及时提供了免费法律援助。李和平、滕彪、何辉新、虞仕俊、唐天昊、张维玉、钟颖、周建平、冷克林、严华丰、秦雷、冯延强、徐昕、朱广阳、张凯(山东)、简益平、王飞、文东海、尚满庆、刘书庆、陈建刚、司徒一平、黄思敏、王振江、刘金湘、熊冬梅、王学明、刘卫国、周云昌、郑湘、付永刚、路云龙、舒向新、赵永林、贺少林、孙典军、张金武、周立新、徐利平、朱春莲、胡广华、唐天昊(排名不分先后)等律师先后介入该案申冤。
由于各种打压和新设立的法律障碍,该案的申冤模式很可能不可复制。

​​    依据法律,当事人有选择律师的充分权利。解除对原辩护、代理律师的委托,除了法律和合同有约定不得解除的情况外也无须其他理由。但是,切莫找个“莫须有”的理由。过河了,可以拆桥,但不要说桥挡了你的道。今天网上传的这个解除律师函,正是这个“莫须有”。

    这个东西,当事人写不出来,谁写的?谁出的主意呢?有朋友指责江西省的某个律师,也有指责是当地官方在操盘,言辞有重有轻。作为对该案关注较多且略知内情的老律师,感到有必要站出来说几句。

    乐平系列抢劫案已经再审确认是个冤案,目前已进入国家赔偿阶段。然而,该案的原审重审,一审二审,申请再审乃至再审成功改判却是许多中国接力完成的。我曾是该系列案原审一审中的辩护人之一,记得我们当时的辩护观点是“证据不足作无罪辩”,遗憾的是没有被法院采纳,当事人被判了死刑。之后我进京执业了,主要是做不动产维权研究和代理行政诉讼,该案二审辩护工作是南昌律师挑了大梁。江西高院二审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一审仍坚持原判,当事人上诉,二审没有再发回,改判死缓。当事人及家属不服判决,而在外地律师的无偿帮助下一直申诉不息但无效果。

    当该案的真凶出现而有了转机,一些青年律师组团自带干粮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咨询、代书帮助,继而作为再审申请人代理律师。本来代理律师应该有阅读原审案卷的权力,但过去法律规定不明确,江西高院向最高法院请示耗去n多日子而未有答复。为争取阅卷,张维玉律师和乐平案申诉人家属从2015511日起在江西高院门口静坐,白天喊话晚上燃烛。张维玉等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口的静坐抗议得到了社会关注和许多同行的声援。

    应该肯定面对律师的抗议,江西高院和有关机关保持了一定的克制态度,但沟通角度不对而归于无效,双方僵持了一天又一天。我作为从江西北漂的老律师一直关注此事。

    巧的是在523日,是周六。我应山东省律协邀请到淄博给同行讲课。晚上用餐时,陪同的山东省和淄博市律协负责人和同行(因未征得同意,姓名保密)议起张维玉等律师在江西高院的行径虽对方法的认识不尽相同,但都肯定其捍卫法治之初心和牺牲精神,并对事态发展颇为担忧。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议论中,大家统一了认识,认为以山东省律协出面与江西省律协联手,与江西省高院沟通寻找共同点,化解僵局。当晚,我与维玉等律师通了电话,提出我的建议。次日,山东省律协的同仁紧急行动,江西方面积极配合。律师与法院取得共识以法院尽快安排律师阅卷时间,律师撤离了坚持了十八天的江西高院门口。

    一个多月后的709事件爆发,许多律师受到整束,张维玉亦是受关注之一。有朋友告诉我,山东省律协要为江西高院的事处分张维玉律师。我急问:“吊销执业证?还是停止执业?”答:“都不是,只是警告而已。”次日,我又与张取得联系,在当时气氛下,如此退一步海阔天空。坦白的说,乐平冤案如果没有以张维玉为中坚的律师死磕,或许到今天律师还没阅卷,再审纠错更可能杳杳无期。

    时下中国,最缺的是良知。上月24日我再次应邀到淄博与律师和土地法学界交流。讲课前我看到张维玉律师在台下,便简单讲了上面那个故事,以表达我对包括张在内的山东律师的敬意。

    今天,我不知道乐平冤案的当事人如此做的背景,但可以肯定是内有玄机。我只有一个曾经是江西律师的身份,对张维玉律师表示歉意。十个指头有长短,江西人当然不会都是善良的人。


    有朋友为此说:“时下律师不是被累死的,就是被气死的”。我想同行们还是莫生气,生气容易衰老,影响健康。很多事情是急不来的,生气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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