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

詹肇成、刘勋两律师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案二次开庭 每名亲属三张旁听证 其他人被拒


20177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四川律师詹肇成、刘勋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案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开庭前,斯伟江律师和周泽律师表示将继续为詹肇成律师作无罪辩护。

据了解,2016816日第一次开庭,两名律师都未认罪。第一次开庭后,经媒体报道,本案引起全国刑辩律师广泛关注。考虑本地律师在本案辩护中或有顾虑,经同行推荐,詹肇成律师的亲属解除对两名本地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斯伟江律师与周泽律师担任詹肇成的辩护人;刘勋律师的亲属解除两名本地律师中的一人,另行委托北京律师金宏伟作为刘勋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辩护。结果,金宏伟律师未得到本地律师配合,并很快被刘勋“不用”。在不用金宏伟律师后,年轻的刘勋律师很快获得取保。而67岁高龄的詹肇成律师,虽然身体多病,经家属及律师多次申请取保,却至今被关押在看守所。

据张磊律师于7189时许在法院外发小视频说:“来自全国各地的很多律师和公民非常关心这么一个案件,因为这个案件直接涉及到律师的执业权利和执业安全。很多律师都非常关心这个案件,从全国各地赶来想旁听这个案件,但是现在被当地警方声称对这一带街区实行阶段管制。青羊区法院的人对外声称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所以不能进去旁听。实际上,据我们向家属了解,它只给一边(每名被告人)的家属三张旁听证。我们了解到,青羊区法院明明有更大的法庭,能够容纳上百人的法庭。他们不用这个上百人的法庭,而故意用这个很小的法庭,然后用旁听证的方式限制旁听。我们对青羊区法院的这种做法非常不理解,我们也非常气愤。”

“我们认为他们这种做法是对《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开审判的一种践踏!”张磊律师说。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新于717日上午到成都青羊区法院要求办理旁听证,有关负责人员告知,因为条件限制,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周律师提出应该启用可容100余人的大审判庭,如果还是容不下旁听人员,应该用视频直播。但是,此人没有答复。

周泽律师开庭前发文说:
为准备2017718日的庭审,青羊区法院于712日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开了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上,辩护人表示,本案全国刑辩律师都很关注,很多律师都希望能够旁听,要求安排大法庭审判,并希望法院不要像有些案件那样,安排人“占坑旁听”,要确保真正关心本案的人们能够旁听。审判长张斌华法官称,青羊法院条件有限,没有大法庭,并表示只给每个被告人亲属3张旁听证。

周泽律师表示,庭前会议后,有律师同行告知,青羊法院有大法庭,并发来大法庭的照片。我们认为,像本案这样事关律师执业权益的案件,完全有必要充分地进行公开审判,尽可能地安排广大律师和公检法人员旁听,以最大限度实现法庭的教育功能。

李金星律师(伍雷)说:“为何成都市青羊法院在詹肇成、刘勋两律师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案庭审中,根本不顾最高院规定,根本不贯彻周强院长王海萍院长讲话精神,不予保障人民群众旁听权?对此,作为律师,我非常不理解青羊法院这一反常作法,认为青羊法院是明显故意的。”

据詹肇成律师女儿詹燕反映,有公职的被告人亲属已被招呼不能去旁听。

718日上午稍晚时候,张磊律师继续在法院附近以视频形式通报说,法院在附近一个写字楼内安排了视频旁听的一个会议室,里面有警察,也有法院工作人员。

张磊说:“进入会议室的时候,我在外面看到了:他们要进行非常严格的登记,还要对律师的包进行全部细致的安检、搜查。”

张磊表示,他们要把律师的手机进行扣押。我个人感到无法接受这种侮辱式的安检。我无法接受在人民法院进行的一个审判活动放到这么一个地方来进行。
“刚才我在青羊区法院外碰到一个他们的副院长叫赵敏(音),我对他说,你们这么搞,法律的尊严何在?法庭的严肃性何在?你们这是公开审判吗?你们视法律为何物啊?!你们还懂得一点点法律的尊严吗?”张磊律师接着说。

开庭前,周泽判断,种种迹象表明,詹肇成律师面临的处境不容乐观:在第一次开庭后,经侦查机关为公诉机关“补充证据”,多位实为本案或詹律师所辩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前未指证詹律师的“证人”,已出具新“证言”,指证詹律师妨害作证(而且不是通过眨眼睛的方式妨害作证);同时,第一次开庭时不认罪的同案被告人、在解除北京律师后获得取保的刘勋律师,也配合侦查机关重新为公诉机关出具了指证詹肇成律师的讯问笔录“证言”……

开庭前,斯伟江也在微信朋友圈表述:从机场直接到了成都看守所,警察告诉我詹肇成律师在看守所系统里没这个人,给我看了电脑查询结果。明天上午詹肇成律师涉嫌妨害作证案开庭,家里人也不知道,出什么幺蛾子了?明天明明有大法庭,却放在小法庭开,稀奇。

据詹肇成律师的女儿詹燕发微博说:“重要证人王霞出庭,被问得哑口无言,我看到她在哭,是我67岁被关得看起像老了10岁的父亲主动替她解围要求休庭,说王霞有病身体不好,可怜……[流泪][流泪]
所有旁听人员都听出了问题,只有和我年龄相仿的公诉人振振有词… ​​​​

对于法院限制旁听的做法,网友评论:
@郁垒001:为什么秘密审判都是3张家属旁听证? 自己小家+自己父母家+配偶父母家,每家派一名代表?  还是有其他算法?

 @律师干卫东:变相秘密审判等于正在制造冤案。

@TOMMY不能一样么:我想问一下:做律师这么久了,还相信依法审判,依法制国吗?

 @杨学林律师:【四川司法公开不如重庆?】詹肇成律师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案,将于明天(718日)在成都青羊法院开庭。令人拍案惊奇的是,如此全国律师密切关注的案件,却只给家属三张旁听证,而律师同行旁听没戏。薄王时期重庆李庄案开庭,许多同行还能进入法庭旁听;后来杨金柱状告重庆机场案,由于法庭太小,法院安排另室同步直播,民众随意观看。难道,四川的司法公开真不如重庆?

@律师李爱军:
该案是继“原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李庄后,又一起辩护人(律师)妨害作证被抓的案件,在法律界,特别是律师界引起广泛而又密切的关注。遗憾的是,该法律界具有标杆式的案件,审判长只给了3张旁听证,并且限制为直系亲属,理由是法庭太小。但据了解,青羊法院有容纳百人的法庭。既然如此,法院为什么仍然要用小法庭呢?难道是秘密审判的新方式?或是限制律师旁听的新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青羊法院用3张旁听证进行的“公开审判”不由让人对该案发生的一切产生联想:
20151027日,成都市检察院向成都市公安局发出《关于移送案件线索的函》,明确说明:詹肇成律师与委托人何恒的妻子王霞均涉嫌犯罪,但成都市青羊区公安局仅仅对詹肇成律师进行立案?
2016113日刑事拘留詹肇成、刘勋两位律师,但刘勋律师在解除了对北京律师金宏伟的委托后,马上被取保候审,并且在取保后的讯问笔录中立马成了指控詹肇成律师的犯罪的证人?
……难道本案真的背后有太多的隐情?难道本案真如家属所说的是对詹肇成律师定点清除

凡是暗箱操作的东西都是见不得光的东西。公开审判本身具有教育和指引的作用,如果控方的证据确实充分,那么通过公开审判,让可以被告人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为什么构成犯罪,让旁听的律师听得清清楚楚,为在以后刑事辩护中如何防范执业风险起到很好地警示作用。如果控方的证据是不充分不确实的,那么通过公开审判,也可以让詹肇成的冤屈大白于天下,青羊法院也避免司法不公的流言,如此,何乐而不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