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卢廷阁律师就在会理法院被打一事采取第六轮维权行动


2018112日,卢廷阁律师就四川省会理县法院法警殴打律师事件发出维权通报,指出了会理县法院在律师被打身体状况不佳、工作电脑被扣无法准备开庭、三被告被强行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等违法行为。

112日,卢廷阁律师还向会理县检察院提交了控告书,控告四川省会理县果元派出所所长胡启平、警察周亮以及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文达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失职、渎职的刑事责任。

卢廷阁和黎雄兵律师还向会理法院就法院无故取消开庭、非法人身搜查以及违法扣押电脑手机等物品给申请人造成差旅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等申请国家赔偿,立案庭收取了申请材料。


卢廷阁和黎雄兵律师于112日下午还到凉山州中级法院立案庭,就会理法院随意取消开庭、非法搜扣等申请复议。法院拒不接收材料。卢廷阁律师将会邮寄立案申请材料。复议申请书请求确认:
法院无故取消开庭、非法人身搜查以及违法扣押电脑手机和案卷卷宗以及法律法规文件违法;责令法院赔偿差旅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要求将责任人邱云、杨继兰调离审判岗位并停扣发年终奖金,对其涉嫌非法搜查刑事犯罪问题移交职务犯罪部门处理。

卢廷阁律师表示,还会就法院及法官非法搜查的刑事责任向会理县监察委提交控告材料。据说,该县监察委很快将会挂牌。


关于四川省会理县法院法警殴打律师事件,律师维权第六步

111日下午我们去看守所会见,得知会理法院已违法开庭,并作出了重判(3年、33个月)。

法院违法表现在:
1、卢廷阁被打,需要继续诊治,不能很快恢复律师工作。在卢廷阁被打处于晕厥状态时强发开庭通知,既不合法,更不人道。
2、三律师工作电脑被非法扣押不发还,无法准备再次开庭。
3、熊(冬梅)律师在开庭前被解除委托,另两个被告人律师因故不能到庭,法庭应给被告人另聘律师的时间,并择期开庭。
4、三被告人不具备法律援助条件,法院竟然指派了三个律师,但被三被告人拒绝。法庭竟在如此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强行判决,会理县法院及法官的业务素养和恣意妄为可见一斑。

111日下午4点,我们会见完来到法院索要被扣物品,又被强行录像,熊、黎二律师基本只填写收到表格,对我却要做笔录,还要我认可录像违规,我要求:1给我扣押清单,2笔录要给我一份,3指明我违规的具体法律条款。杨、邱于是回办公室找法条,约10分钟后下来告诉我到下班时间了,要我明天再来。我告诉他们:本来我签收一下就可办完的事情,你们却弄出这么多事来,还遛我一趟一趟的来,这是办不到的,我们一起定会追究你们的责任。

针对事件的继续恶化,我与黎律师采取了以下维权步骤:

112日上午,到果元派出所找胡启平所长报案,法院无权搜扣,涉嫌抢夺,要求立案侦查。法警殴打律师,涉嫌故意杀人,应立即转交刑事侦查。主管刑侦的副所长洪平做了记录,但表现出推脱的意思。另外,运用法条向他们纠正了“我违规拍照录像”的错误认定,即只有在审判庭的审理过程中,才是禁止录音录像拍照的,除此之外都是不禁止的,即:没开庭,拍照怎么算违规?在楼道里录像取证,怎么算违规?这也是杨、邱2人找不出我违规的具体法条的原因。如果最高法院因此而修改《法庭规则》,那将是我们的荣幸,因为我们的案件为“依法治国”这个口号增添了注脚。

2、向会理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立案庭收取申请材料,中午,谢姓庭长来电话告知受理,并要求我们补充证据材料。

3、向会理检察院提起两项控告:
1)追究派出所警察徇私舞弊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渎职责任,监督会理公安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或自行侦查。
2)追究法院及法官非法搜查的刑事责任,立案侦查。由于已成立会理县监察委,接收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侦查职权,我们又来到纪委、监察局,因监察委过几天才会在此挂牌办公,我们将控告材料交举报中心,到时转交。

412日下午,我们来到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立案庭,就会理法院随意取消开庭、非法搜扣等申请复议,拒不接收材料,找立案庭长,不在。我们准备邮寄申请。

在针对司法机关违法侵权的维权过程中,我们真切的感受到了权力的傲慢与任性,他们不光垄断权力,还垄断着证据、信息、话语权,当他们从裁判本位转身为运动员的时候,赛事的结果已经是可想而知了!这也已经远超了鸡蛋和石头的关系。

“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马克思对社会主义国家司法、军队等强权部门的定义,准确生动!这个专政工具对准谁,谁将在劫难逃!不过,面对强大的专政机器,总有人选择站在鸡蛋一边。


控告书

控告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5号,邮编:050060,电话:13012165113
被控告人:胡启平,四川省会理县果元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文达明,四川省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被控告人:周亮,四川省会理县果元派出所警察

控告事项:
1、对上述被控告人立案侦查,追究其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失职、渎职的刑事责任;
2、向会理县公安局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按照管辖规定向刑事侦查机关或检察院移送会理县法院法警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案件。

事实和理由:
20171117日,我与另两位律师到会理县法院开庭,法官因非法要求收缴我们的笔记本电脑等被拒,而随意取消了开庭。在走出法庭的楼道里,因另一律师被法警控制并有可能被限制自由或伤害,我用手机录像取证,反被法警抢夺,并遭到殴打,法警明显是故意击打了我的致命部位太阳穴,导致我晕厥甚至昏迷。
由于被控制,没法马上报警,很长时间后另一律师才得以报警。报警后,很长时间才出警。第一批来的是一个协警,没有执法权。第二批来的是我辩护案件的侦查人员李祥和宁德祥,我要求了回避。第三批来的是被控告人胡启平。我多次强烈要求他立即安排我送医院抢救治检查治疗,他置之不理,并一直等着法院研究对策,然后对我强行送达《开庭通知》,又对我强行搜身、搜包并扣下我的电脑、手机等物,法院没有其他事情后,他才安排法院与他一起去医院。来医院给我做笔录的文达明,又是我辩护案件的侦查人员,另一民警察是周亮,当看到他们是以行政案件立案时,我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为刑事案件,他们说如果涉嫌刑事犯罪,他们会移交刑事侦查机关的。最后,他们做完笔录后扔下我就走了。
1118日,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会理公安”发布通报称,有关网传卢廷阁律师在法院开庭遭法警殴打入院救治一事,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提取了会理县人民法院监控视频,对在场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截至目前无证据证实法警殴打卢廷阁。
1215日,案件发生不到一个月,会理县公安局就草草出具了《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理由是:没有违法事实,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从以上公安局出警人员的所做所为看,已涉嫌徇私舞弊。本案如果调取楼道监控视频,讯问打人法警,询问两位同去的律师,都不难还原真相,况且胡所长本身也是事件的经历者,他们就应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将本案作为刑事案件移交刑事侦查部门侦查。但会理公安及出警人员,故意回避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避重就轻,草率结案,明显在袒护法院及法警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涉嫌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甚至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嫌疑。
为此,我依《刑诉法》第十八条二款,《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向贵院控告,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失职、渎职的刑事责任;并依据《刑诉法》立案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刑事立案监督的相关规定,向会理县公安局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按照管辖规定向刑事侦查机关或检察院移送会理县法院法警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案件。
此致
四川省会理县检察院
控告人:卢廷阁
2018     

附:
1、会理公安的案件通报
2、会理公安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3、会理县医院CT室候诊单及急诊科手带

4、其他证据如视频、诊断、笔录等,可向会理公安局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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