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

刘文华律师:明经国案庭前会议通报



2017年10月13日下午三点,本人作为明经国的辩护人如期参加了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中,我依法提出了公诉人回避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鉴定人出庭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并对所有申请做了论证。同时,我恳切要求审判长在正式开庭时充分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并安排大法庭满足人民群众旁听本案的需求。审判长表示会依法充分保障。

同时我指出:庭前会议上处理的程序问题,只是初步的,一切要以明经国本人参加的正式庭审为准。庭前会议上没有提的问题,正式庭审中还可以提。提过的,也可以变更。同时期盼本案成为庭审实质化的标杆,经得起历史检验。

庭前会议在肖建国法官的指挥下依法开展,各司其职,有序进行。肖建国法官亲切,专业,文质彬彬,充分保障了辩护人的权利。对于尊重辩护人的法官,我们要用加倍的尊重回报他!

感谢您一路关注!庭前会议只是刚刚开始,一切尽在正式庭审。

特此通报。

通报人:刘文华

2017.10.13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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