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6日星期日

王全璋案:程海律师给天津市二中院院长的信

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院长王红卫:
经了解,2017214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你院起诉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罪,你院已立案。
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女士委托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本所指派我担任王全璋案一审辩护人。现我把李文足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以及王全璋和李文足结婚证复印件,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函原件、我的律师证复印件,随本信一同寄你。
以上律师手续材料送达你即生效。故本辩护律师依法要求:
1、查阅和复制案卷材料,请予及时安排;
2、告知合议庭成员以及承办法官姓名和电话。
按照最高法院等六部委院关于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规定,如王全璋本人拒绝我担任其辩护人,应在我会见他时由他本人向我表示,书面表示拒绝的,应当把他拒绝的文书交给我,即使这样,我仍有权会见他核实。你院无权要求看守所拒绝我会见他。
如你院要求看守所拒绝我会见王全璋、拒绝安排我阅卷和复制,将严重侵犯被告人王全璋以及本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因本案关联到中国多个律师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起诉,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严重损害人民利益,按照刑法和最高检察院侵权渎职犯罪立案标准、法官法等规定,你和相关责任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我和王全璋的亲属,有权对你们提出刑事控告。
作为法院院长,你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被告人和辩护人合法权益的重大责任,希望你忠于宪法法律,排除违法干扰,依法办理本案,不要做违法者的附庸。
另附全国836位律师、公民2017124日寄全国人大、中央纪检委、最高检的,对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控告状,要求全国人大依法罢免其最高法院院长等职的监督书,供参考。

   辩护人程海                       201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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