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清向尹姓所长表明身份,表示要会见谢阳时,尹说:“谢阳不能见,有人正在提审。”
刘:“下午能见吗?”
尹:“下午也不能见,这几天都不能见,他们都已经预约了,这几天都要连续提审。”
刘问他是那个部门在提审。尹说是专案组。
刘正清说:“好,那你48小时内安排我会见,我在长沙等。”
尹说:“48小时给你答复。”
刘:“不,不是答复,而是48小时内安排我会见!48小时内安排会见法律是刚性规定”。
尹说他会跟有关部门沟通答复刘正清律师。
刘正清律师最后提醒尹:“安排我会见不是新闻,不让律师会见肯定是新闻!连续提审不是阻挠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的法定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到法院后,公安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不能再提审谢阳。难道谢阳案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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