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7日,余文生妻子许艳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传唤,并收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关于余文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通知书。
1月29日,刘晓原律师发出质疑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县级公安局办理地点短文。刘晓原律师说,不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还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管辖权在市级(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
许艳也透露了被带走的细节:家中停电,她和孩子下楼买电被带走,孩子和她的手机都被警察收走。
刘晓原律师质疑徐州市铜山区公安
管辖余文生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案合法合规
被指涉嫌普通罪名的案件,变更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名的案件后,竟然会跨省异地指定管辖,同时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在2015年7月之前是罕见的。
不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还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管辖权在市级(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但在现实中,我见过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区)公安机关超越法定职权立案侦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如苏昌兰煽颠案,一开始竟然由派出所侦办,后来才移交佛山市公安局办理。
北京石景山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口头传唤余律师,不配合起冲突被指“袭警”就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律师会见被看守所以48小时拖延。过了两天再去会见,看守所以案件要指定管辖为由阻止会见。妨害的是石景山公安分局的“公务”,当然,这起妨害公务案也就不能再由该局来管辖,你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我原以为会指定北京市其他区的公安分局管辖,还以为如变更(或增加)涉嫌罪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如以这个罪名,就阻止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就会移交北京市公安局管辖。但没有想到,竟然将案件指定给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行使管辖权,同时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涉嫌罪名变化之快,地域范围跨度之大,让我感到惊讶,但惊讶的不是涉嫌罪名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此前,一直阻止律师会见就让我预料到了),而是跨省异地指定管辖,且指定的是县级区公安局侦办。
余律师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的案件怎么就指定给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公安管辖了呢?谁能看明白?
这起发生在北京石景山区的妨害公务案变为危害国家安全案,又是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跨省指定县级区公安立案侦办的呢?
许艳关于2018年1月27日夜被传唤情况通报
2018年1月27日晚上约9点,家里突然停电,我和孩子准备下楼去物业买电,刚走到电梯附近,从侧面楼栋突然出来很多人,把孩子手机拿走,把我手机拿走,给我看了一下传换证,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许艳传唤。然后对租的古盛路的办公室进行搜查,办公室搜查后又对八角的住家进行搜查。搜查现场有徐州铜山区警察和石景山国宝队长等人,共约20多人进行搜查。
在从古盛路办公室搜查后准备去八角住家搜查的中间,楼下停车场,徐州铜山区警察给我一个余文生律师的指定监视居住的决定书,余文生律师的罪名也已经从以前的妨害公务罪变更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监视居住。
搜查后把我带到广宁派出所,我被带到派出所询问室,询问后,又让我到一个房间,三面只有约50厘米宽的长椅,我一直坐在那里,困了就躺在椅子上睡一会。第二天上午接着对我询问。我连上厕所都要有人随身跟着。1月28日约下午1点钟,让我从广宁派出所出来,又要去对我八角住家进行第二次搜查,带走了余文生律师的很多信仰案件材料。搜查到约1月28日下午4点。我约4:10到达家里和我的孩子母亲见到面。当时也见到了王宇律师。
1月28日下午约4点,徐州警察临走时对我说,今天下午或许还可能找我。
许艳
20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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