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程海律师:余某某被妨碍公务案维权建议
根据已知情况,建议余某某及亲属和辩护人可立即采取以下维权行动:
1、控告抓捕余某某的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国保队长陆凯等人滥用职权罪,主要证据是澎湃公布的视频、儿子的证词。违法点:履行职务未穿警服未主动出示警察证证明警察身份,履职主体不合法,在余某某没有现场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骚扰公民违法口头传唤余某某,并先行暴力攻击余某某(根据剪辑编辑的现场视频有理由相信或推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最高检察院侵权渎职罪立案标准中滥用职权罪或非法拘禁立案标准罪。
可向三级监察委和检察院控告。监察委等在规定时间内未依法处理的,可刑事自诉。
2、将上述控告材料寄北京市公安局和石景山分局局长,北京市和石景山区监察委、检察院主任和检察长,要求立即监督纠正办案警察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不立即查处纠正的,控告局长、主任等玩忽职守罪,因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符合最高检察院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3、向石景山看守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1)该所有几个律师会见室;(2)2018年1月22-23日该所所有会见律师及被会见人的姓名、每人会见的起始和终了时间。
4、投诉石景山区看守所和所长违反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应当及时安排的规定,对律师要求会见余某某故意拖延至48小时。要求各级公安局、监察委、检察院、司法局、律协调查,维护律师执业权。
5、要求石景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抓捕余某某的完整视频。
6、投诉控告、起诉澎湃新闻(包括记者庄岸)、石景山公安分局造假(剪辑视频,隐瞒警察违法履行职务以及余某某应当有被暴力袭击的视频内容),涉嫌诽谤罪、名誉侵权;并要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澎湃新闻和记者庄案违反新闻真实性、公正性的要求和纪律。
7 ,辩护律师立即向办案单位递交辩护手续, 要求立即依法介绍余某某涉嫌罪名,强制措施及变更情况,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会见 进一步了解案情和对方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程海律师
2018年1月24日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
有一天,警察开始碰瓷——我被广州警察构陷抓捕、羞辱的恐怖经历 这篇文字,每写下一个字,都往我的心头扎上一刀。 2018年9月20日,是我近二十年律师生涯中最黑暗、恐惧、屈辱的一天。 一.菜鸟初办刑案 这天中午,我的委托人、访民李小贞接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华林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