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2016年律师权益报告



序言

    2016年,对于中国的律师而言,仍旧是碰撞、冲突的一年,709案还在发酵,对人权律师及维权人士的打压仍在继续。

    尽管在这一时期,一些举世轰动的案件还是一如既往的在这个从不缺乏新闻的国度频现,諸如雷洋案、天津大妈摆气球射击摊案、聂树斌再审案、贾敬龙被执行死刑事件、太原警察王文军案的宣判等等,都沸沸扬扬的喧扰着国人的神经。但是,对于国内的人权律师们而言,709案仍是每一位人权律师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尽管声音微弱,却扔挡不住那抹自由之光,尤其是709家属们的活跃身影,其顽强、坚忍之节气,不屈之精神,完美的向世人展现了她们高贵的人格,同时,通过她们的行动,彻底暴露出了当权者卑劣、颟頇的本性,她们的英勇让世人敬重。最为主要的是,严酷的打压,并没有吓退人权律师前进的步伐,相反,更涌现出一大批新人,突破恐惧勇敢的冲击在人权战线上,粉碎了官方以打击压服人权律师的图谋。

    律师,本就是以自身法律专长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业,他天生就有着与公权力相对抗的特性。但中国政府自始至终的认为,律师制度的实行,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党国,而之所以在法制系统设置律师职业,不过是为了颜面,以使外界认为自己真个尊重法律,是在依法治国。其实,它就是用来装裱党国伟光正的宏图大业的,根本就不是用来监督它、规范它的,本质上它就是党国手中一工具而已。也就是说,在极权专制国家,所谓的法治,不过是依领袖意志治人。这个,仅仅是装点门面的噱头,你不能拿它当真。如果真把自己当成了这国法律的维护者,你自然地就成为了党国的敌人,打击你也就成为了必然。而欲以个案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709案律师们其实正是这一现实的牺牲者。

    但此国,从来就不乏有为民请命的人、拼命硬干的人、舍身求法的人。人权律师,以他们的正直、善良,充当了法治中国的排头兵。他们以芥末微弱之躯,率先垂范,启蒙世人,捍卫法律的尊严,践行着心中那份永远的正义。他们正是这国的脊梁。但是,以个案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似乎越走越艰难,因为横亘在法治面前的,是一个强大无比的极权专制政权,而这个政权,却正是法治天然的死敌。那么,在毫无法制土壤的土地上如何抗击这个强大的没有任何底线的政权?在这个混乱、无信的年代,人权律师的责任又是什么?却是我们今天要面对的迫切问题。因此,本年度的人权律师报告仍将以709大抓捕的后续发展为报告主线,围绕着它展开,同时阐述其他侵害律师权益的案件以及探讨我们该做些什么、怎么做。

    (一)709案在2016

    170916年情况简述

    709案,说到底就是中共政权为了维护其统治对公民社会尤其是人权律师群体的强势打压。暴力加谎言一直就是专制政权用以维护统治的两大法宝。在709案件上,他们也是双管齐下,配合着四面抓捕耿介之士,在宣传上他们也是极尽可能的运用各种手段大肆污蔑人权律师以及相关的维权群体。可是不论如何宣传,他们所采取的强迫失踪手段,都能让人联想到绑匪绑票。只不过他们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是以压迫你让你屈服为目的。

    对于被抓捕人员,他们的家属终于在半年后,也就是201618号这一天收到了批捕决定书,失踪长达半年之久的亲人终于有了点消息。强迫失踪、秘密羁押、不告知家属、拒绝律师会见、排斥家属聘请的律师、指定辩护人、强迫认罪、媒体污名是该案的常态手法,这恐怕也会成为今后人权案件的标准做法。而强迫你聘请指定律师,即所谓的官派律师,坚决不承认家属聘请的人权律师的做法,也是709案明显区别于其他案件的地方(据说,天津司法行政部门为此专门召集律师开了动员大会)。这样,他们把每一个被羁押者牢牢控制在手中。你只能接受他们及他们的律师为你传递的信息,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批捕、再到认罪、电视自污,他们把绳索一道一道套在你的脖颈之上,使你不得不妥协、不得不屈从。

    从被抓捕那一刻起,你与外界就完全断绝了联系,并完全处在一种失踪状态。而所谓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也非如刑事诉讼法所言,不得在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这个被指定的居所,恰恰就是在他们的办案基地(是在一个兵营或武警营地,他们自称基地,北京基地对外称为通达招待所;天津基地对外称为“津安招待所”)。被关押在其中的“被监居者”,处在一种完全失去自由的环境中,并完全丧失了所有的个人权利和人格尊严。实质上,这就是一种秘密羁押。从此,被羁押人员与外界彻底失去了联系,家人不知他们身处何处、因何被抓,聘请的律师也无从知道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外界得不到你一丝消息。你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一切只能任由他们摆弄,殴打、恐吓、疲劳审讯、罚站、不给水喝等等虐待行径可能随时在你身上发生。每天被武警两人一班,一班2小时,24小时不间断地被人看守是你日常的生活。除了提审,就连睡觉、吃饭、如厕都一前一后的被两个武警时刻盯着,你的一举一动,都有一个武警拿着一个小记事本时时记录(《双规人员情况记录本》)。就这样,还要时不时的脱光衣服进行裸身检查。北京基地的两个月、天津基地的四个月,你一直生活在一个斗大的空间里,在这个宾馆客房一样的单间里,窗上的窗帘永远拉着,日光灯日夜不息的照着,让你分不清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而一天的活动范围,也仅仅是在两个武警中间的那几步远的距离。而且,很多时候这还要看你的态度。态度好了,能让你在他们中间走动走动;态度不好,你就只能被罚站或笔直的坐着,老老实实以一个姿势一动不动一呆就是一天。做任何事情,都要先打报告,得到允许才能在两个武警的包夹下行动(包括吃饭和如厕)。这就是那里的规矩,服从、配合是你唯一的选择。“服从便是一切”,这就是看管你的武警对你说的唯一一句话。被羁押人得不到任何的救济,丧失了所有的权利。在这种人身权利得不到丝毫保障的情况下,虐待随时会来。其实,如笼中鸟儿一样,半年时间里只能在囚笼般大的屋子里挨日子,那是何等的残酷?又何尝不是一种酷刑?!在那里,你没有电视可看,没有报纸可读,甚至连一次放风的机会都没有,每天除了审讯就是审讯,紧张、焦躁的情绪充斥着你,可除了预审,你不能和任何人说话(天津基地,打水送饭的还能略微和你聊上两句,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天津一看、二看的管教),你一生所有的活动,都要向他们一五一十陈述;在他们那里,你没有任何的隐私。他们对你的定性让你觉得是多么的可怕,与境外反华势力勾结、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连朋友间的手机电报群,都被他们指责为为了逃避政府监管(可这个政府,又有什么权力监管它的公民?)。身处如此环境,让人时时有种要疯的感觉。

    同样,在外界,那些好像是身处自由环境中的你的辩护律师们,则被威胁、被谈话、被拘传,除了公安、国保的骚扰,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自己的律所也配合着对接受了委托的辩护律师实施打压。就算冲破重重阻力,辩护律师们还是被排除在案件之外,永远会见不上他的当事人。你的预审会和你说:你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你聘请谁就抓谁,你可别害他们“抓了很多人,分批抓的,你想聘请的这几个人,据我所知,有被抓的。”他们就是用这样的话来吓唬你,让你解除家人为你聘请的律师的。这让你深为忧虑,并感到绝望,为你自己,也为你的朋友们。

    配合着严密的消息封锁,他们动用其庞大的的宣传机器及所掌控的境内外媒体,大肆的对人权律师这个群体实施污蔑,并强迫被羁押人电视认罪,自污其身。这种丧失人格的自污行为,使国内民众对人权律师这个群体产生了严重的偏见,也成功的在社会上孤立了人权、死磕律师群体。自1618日起,除了少数被取保外,被强迫失踪的人们纷纷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批捕,送到了天津市第一、第二看守所羁押。羁押在看守所的人连自己的名字都要更改,由他们重新取名(如王全章化名王全,王宇化名王宁,包龙军化名包宇卓,李和平化名李小春等)。在看守所,除了一遍一遍的重复做笔录外,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劝你聘请他们为你指定的律师和劝你认罪。“就是看你的态度,你的态度决定你的未来,态度好了,领导满意了,就能放你”,这就是预审经常劝你的话。

    身处如此孤闭环境中的709被抓捕人员,大多数妥协了。认罪、悔罪,电视自污……

    之后,慢慢的消息传了出来:

    201618日,隋牧青被取保;

    201621日,王秋实被取保;

    20162月,张凯电视认罪,3月被取保;

    20164月,高月被取保;

    20166月、7月,李淑云赵威相继取保;

    2016722日,王宇取保,却没有立即释放,而是被带往位于天津市蓟县的天津市公安局度假村,并在那渡过了十多天;

    201684日,周世锋、胡石根、翟严民、勾洪国先后在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判有罪,周世峰、胡石根认罪入狱,翟严民、勾洪国认罪缓刑,都被变相剥夺了上诉权;

    201685日,包龙军取保;6日,王宇电视认罪;

    201611月,刘四新取保。

    在这一年里,709案的当事人大多数人或被判刑、或被取保释放,看似709案正逐步被官方悄悄消解,人们都在焦急的等待着剩下的人的消息。可是,依旧不让会见,除了家属、律师的抗争声音外,没有任何消息。恐怖的声音却又不时出现,家属委托的的辩护人又遭抓捕,如年初突遭抓捕一个月后又取保的王全璋律师的辩护人王秋实律师、被以诽谤名义抓捕一个月后取保的赵威辩护人任全牛律师,等等;民间说,律师的律师又进去了。苏州当局也在8月和11月抓捕了大批声援709案的民间维权人士。

    而被取保的人,名为释放(取保),实是遣送回各地继续软禁(如张凯、王宇、包龙军被遣送回内蒙老家;赵威被遣送回河南老家;王秋实被遣送回黑龙江);而判处了刑罚送监的人,家属依然会见不着(如周世峰律师),判缓的,同样也身处软禁状态(翟岩民、戈平)。

    而且,84日的那场所谓的公开审判,官方仍旧开足了宣传机器,大肆宣扬报道认罪的场面。可却禁止外媒采访、禁止关心709案的民间人士前往旁听,就连一些当事人家属都被强行控制在家。法庭上,官方安排的辩护人唯唯诺诺,极力迎合着法庭。整个庭审,就像在演戏,一场当局刻意安排的服法、认罪大戏。当然,剧情还不能缺少一名悔罪律师,他的戏份是扮演旁听者,对庭审进行客观公正的点评。

    抓你、放你、判你,如一幕幕悲喜剧,纯乎出于领导的意志。

    一切景象显示,依然是风声鹤唳。。。

    在这鶴唳的风声中,著名人权律师、人权律师团发起人之一江天勇律师于1121日失联,将709案又掀起了一次高潮。

    年末,又爆出了谢阳的被酷刑。

    709案,将走向何方。。。

    2709家属

    在一片低迷中,我们看到了数个靓丽的身影。他们是几个被强迫失踪律师温柔、贤惠而又美丽的妻子,分别是:王峭岭、李文足、陈桂秋、袁姗姗,还有翟严民的妻子刘二敏等。她们不懈的为自己的丈夫、为709案呼吁。有时是她们陪同着自己的辩护律师,有时是自己的辩护律师陪同着她们,天津一看、天津二看,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些权力部门里,总能见到她们娇弱的身影。她们和自己聘请的辩护律师同荣共辱,是那么的和谐。官府想尽一切办法想离间他们,可怎么能够得逞?!在这一年里,她们的住处遭到国保、警察骚扰,以至于房东强行退租、到处租不到房子;因为派出所的非法干涉,她们的孩子无法就学;在抗争过程中,她们经常被跟踪、盯梢、骚扰,派出所成了她们经常出入的地方,为此,她们经常遭受到来自派出所警察的粗暴对待,有时一控制就是二、三十个小时,限制自由、推拉、撕扯成了这一年里的家常便饭。但是所有的挫折,并未让她们屈服,她们写公开信、发声明、做行为艺术,起诉官派律师、起诉无良媒体,凡是能为自己的丈夫——人权律师争取的,她们都尝试着去做了。她们知道,自由、民主、法治、人权是一个正常国家应该给予他的国民的最基本的权利;她们明白,她们抗争,不单是为了自己的丈夫,更是为了这国渐行渐远的法治和公义,她们知道,自己抗争的越激烈,她们的丈夫在里面过的就会越好一些,就会越有尊严一些,就会有更多回家的希望。当王峭玲在年终获得法德人权奖时,她说,这份荣誉,属于全体709家属、属于所有支持、关心709的人们、属于一直和她战斗在一起的可尊敬的人权律师们。陈桂秋的小文《我们的美丽,是你想不到的》,不正反映出709家属那坚韧不屈的品性吗!

    3、酷刑曝光及709的辩护律师们

    709事件,十数人被抓捕,317人遭约谈,恐怖的氛围弥天盖地,但并未能恐吓住人权律师们,气恼的当局又持续进行打压:

    在山东司法行政当局的压力下,王全璋的辩护人被迫中途退出,王秋实律师顶住压力,接手王全璋案。19日,王秋实律师失联。

    吕洲滨遭到官方骚扰、恐吓,以致所里不给出具手续;文东海律师遭律协调查,执业权受到侵害;人权律师们5月份的年度考核受到刁难,遭强迫变更职业类别等歧视性对待;辩护律师高承才家遭警察登门骚扰;任全牛律师在警察的骚扰下被迫搬家后又以诽谤罪被刑事拘留;更多的人则被约谈、警告,甚至就连仅仅声援709,与天津办案单位一点瓜葛都没有的广东律师王全平,都被天津警方限制出境。。。等等、等等,一幕幕人间喜剧在华夏大地上演。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的律师均遭到办案单位和羁押部门的阻挠,既不安排会见又不告知案情,办案警官非法解聘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称家属聘请的辩护人已被当事人解聘或当事人已经聘请其他律师,非法的限制家属和辩护律师的人身自由,等等。。。诸多的侵害当事人和辩护律师诉讼权的行为屡屡发生。以致有律师感叹,“在709案上,法律已经全面失效。”官派律师已经全面登场,董亚楠、仉慧云、杨玉芙、贺小电,已纷纷亮相,走上前台。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程海、蔺其磊、张重实、李昱函、余文生、文东海、黄汉中、陈建刚、马连顺、李博光、燕文薪、葛文秀、蔡英、杨金柱、王磊、任全牛、常伯阳、覃臣寿、陈以轩、高承才、纪中久、吴魁明。。。众多的人权律师,并未在恐怖的气氛下怯步,依旧不停地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向检察机关投诉、控告,或撰文发声,谴责、揭露,他们和709家属一道,共同抗击压力、打破恐惧,让全世界了解709真相,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人权卫士的坚韧形象,证明了中共的邪恶。在大多数律师被迫噤声,万马齐喑的大背景下,他们的抗争弥足珍贵、他们的坚持让人敬佩。越发证明了人权律师是打不垮、压不弯的。

    王全璋律师的辩护人程海律师,尽管已年过六旬,却一直冲在709案第一线。他多次陪同709家属李文足、王峭玲等人去天津二看要求会见,要求办案单位介绍嫌疑人案情,对办案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控告。2月,对天津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李斌侵犯律师和家属诉讼权行为进行控告,并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检察院、最高检察院三级举报中心分别邮寄《控告天津市公安局警察李斌等人侵犯律师和亲属诉讼权》的控告信;向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等邮寄《请纠正接待警察李斌拒绝告知已查明王全璋涉嫌犯罪事实违法行为》的举报、监督信。随后,又给王全璋寄出律师信。3月,参与联署要求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就“709大抓捕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书。5月,联署《抗议辩护权被非法剥夺的律师声明》。6月,得知文东海律师、蔡英律师、王磊律师、纪中久律师以及李和平律师的夫人王峭玲、王全璋律师的夫人李文足、翟岩民的夫人刘二敏在天津会见过程中遭天津挂甲寺派出所强制传唤,程海律师会同李昱函律师、梁小军律师、黄汉中律师、卢延阁律师前往声援,当局迫于各方面抗议压力,释放了被扣押人员。7月,鉴于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程序,而当事人和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的诉讼权益依旧得不到丝毫保障,程海律师牵头联署《709案被解聘辩护律师紧急维权建议》,倡议以积极的态度,抵制官派律师,维护当事人诉讼权。为此,8月,程海律师即邀请葛文秀、陈建刚、余文生四位律师和709家属王峭玲、李文足、袁珊珊一起到天津检察院提出对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和天津市检察院二分检剥夺当事人会见权进行控告。在周世峰等人宣判后,86日,程海律师即发布《王全璋无罪,应当立即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应当依法追究办案警察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责任;追究相关媒体人员诽谤罪责任---王全璋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侦查阶段律师辩护词 兼为其他涉案律师辩护》的辩护词,为709案辩护。王全璋的另一位辩护人余文生律师,也多次的陪同家属或和程海律师一道,到天津二看要求会见,因天津二看拒绝接受手续,余文生律师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递送委托,申明自己辩护人的地位,并撰文谴责;还积极参与709案维权活动,发表《李和平王全璋案维权纪实》等文章。

    王宇律师的辩护人文东海、李昱函两位律师,频繁去天津要求会见,文东海律师多次控告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公安侵害律师会见权,撰文声讨警察李斌解聘律师的无耻行径,他和我谈话时,多次宣称我们的辩护律师身份必须经过他认可,因此,文律写到:"说他要解聘律师并未冤枉他";并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申请信息公开,因河西分局拒绝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文东海律师随即提起行政诉讼。尽管河西区法院不予立案,二中院裁定维持,也狠狠的打击了违法者的气焰。

    周世峰律师的辩护人杨金柱律师也是频繁的到天津要求会见,当得知官方指定了天津律协会长杨玉芙为周世峰的辩护人后,杨金柱律师随即对杨玉芙提起民事诉讼,指斥杨玉芙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取消他的虚假辩护人资格。

    李和平律师的辩护人马连顺律师在收到天津公安告知的李和平解雇了他和蔡英律师的通知后,撰文《被解除辩护权有感---摊上了只有担当》予以批驳。同时,和蔡英律师一同对天津市公安局违法侦办李和平案提出了控告。

    勾洪国的的辩护人纪中久律师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起诉天津市公安局非法剥夺律师会见权、通信权。尽管法院依旧不予立案,上诉法院依旧予以维持,但是,辩护律师所采取的这些法律行动,对枉法者来说,是一种严厉的声讨。

    赵威的辩护人任全牛、王磊二位律师到最高检控告709案违法办案,在遭遇粗暴对待后,任全牛律师撰文称:709案上,法律已在全国范围内失效

    吴淦的辩护人燕文薪、葛永喜律师,不间断地要求会见,不断地对办案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终于从12月起,得以会见吴淦。通过会见,揭露了吴淦曾被酷刑的情况,还带出并公布了吴淦自书的绝不会自杀的《个人声明》和谴责无耻央视的《致董倩的公开信》,让外界更清楚的了解到了党国的邪恶、央媒的无良以及维权人士的高贵。

    谢阳的辩护律师蔺其磊、张重实多次到长沙看守所提出会见,均被拒绝,蔺其磊律师愤而发文《谢阳律师的律师维权记之严愤声明》,指斥长沙警方的枉法、乱法行为,并就此提起行政诉讼(长沙县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不予立案)。在不断抗争下,直到年末,张重实律师才得以会见到谢阳,证实谢阳曾遭受酷刑。而就在张重实律师会见当天,谢阳律师还被其管教袁进殴打。之后,刘正清律师、陈建刚律师接力顶上辩护人后,又数次会见谢阳。刘正清律师发表《谢阳案(709系列案之一)情况通报》;陈建刚律师则整理了《会见笔录》,后分批发表,深度揭露谢阳在被监居期间遭受酷刑的情况,引发了极大的反响。酷刑问题的揭露让709丑行曝光,沉重打击了中共当局,也让公安部门、尤其是长沙办案单位极为恐慌,他们急忙组织了一个所谓的“独立调查组”,想用虚假的调查结论掩盖自己的恶行,欺骗世界舆论。建刚律师又撰文《我有深忧》,逐条的对“独立调查组”的虚假调查进行批驳。
    在众多律师的努力下,尤其是709辩护律师们大量的艰辛的工作下,709案才未能从世人眼光中消失,并长期受到世界各国爱好正义、尊崇人权的机构和人士的关注。人权律师们不畏艰险,做了大量的工作,除上面举出的例子外,还有很多,像刘荣生律师连续5次到天津申请会见幸清贤、覃臣寿律师就唐志顺案发表《关于唐志顺、幸清贤护送王宇之子出境缅甸被强迫失踪的办案过程及意见》等等,鉴于篇幅所限,不能一一例举。   

    由于权力缺少监督、缺乏制衡,律师们在废纸般的法律面前,只能想出各式奇招来抗争,常规的如投诉、控告、举报,新奇的像举牌、行为艺术、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简直穷尽了各种手段。尽管举报、控告杳无音讯、提起的各类诉讼又不予立案,但这些行为,都让当权者感到难看,打击又打击不了,于是他们只能稍微收敛一下自己的气焰,坏事做起来也有了顾忌。

    由于律师、家属持续不断的抗争,709案也受到持续不断的关注。官方迫于压力就不断的去维稳,但是越维稳,出现的差错就越多,违法之处也越来越多,受到的投诉、控告也越多,以至于在他们想撇清干系时甚至都无法自圆其说。且抓捕、恐吓,并未能吓住人权律师,这就让官方明白,当初自己是打错了如意算盘,始知暴虐越大,反抗越强。人权律师们在抗争中也逐渐成长起来,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权案件,人权律师们都不避凶险,勇于代理。人权律师团也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能够经常把律师们联合起来发出自己的声音。而酷刑、秘密羁押、电视认罪、虚假审判却不断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美欧澳各国谴责声音不断。内外交困中,当局颇感得不偿失,在高层急于摆脱困境的情况下,709案雷声大、雨点小,终会草草收场。

    (二)2016其他侵害律师权益事件

    在这一年里,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5916日即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很像样子的说: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二条)”;即所鼓吹的要严格保障律师的八大诉讼权利。但是,现实中,律师们尤其是人权律师依然困扰于会见难、阅卷难、秘密审判、庭审禁止发言、遭遇歧视性安检、法院强制律师寄存公文包、经常性的被约谈、被警告等等诸多侵权现象。最典型的就是709案,辩护律师的所有权利几乎均被非法剥夺。其他案件,律师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也是频繁发生,如舒项新律师诽谤案,辩护律师被拒入庭事件;郭飞雄案二审,辩护律师不能复印案卷和依法辩护事件;吉林昌邑区法院秘密审判法轮功学员事件;纪斯尊遭秘密审判事件;李金星、刘金滨、袭祥栋山东诸城法院阅卷受阻事件;王磊律师在齐齐哈尔富区法院开庭被驱逐出庭事件;陈建刚律师在银川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被非法拒绝、手机被抢事件等等;虽然没有确切的侵权统计数据,但在整个16年,几乎每个月都有律师权益被侵害的报道。规定是出台了,权益上却没有什么改观,说明只要权力不被制约,当局说得再动听、写的再生动,也都是银样蜡枪头,是在忽悠民众。更为严重的是,本年度,依然有律师被法警殴打、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强制驱离法庭等恶劣侵害律师权益事件发生。现列举几起较为典型事件:

    12016324日,黑龙江明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子臣到铁力市朗乡法庭立案,该法庭朱强庭长不立案、不接受立案材料、不出具相关手续,王律师据理力争,反遭朱强及法警殴打。

    2201663日,吴良述律师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被指手机录音而遭法官、法警殴打;覃臣寿、罗世宏、石民权、黄力等律师前往声援。

    3201677日,任全牛律师被构诽谤而遭刑拘,人权律师团发表《关于任全牛律师因行使律师执业权利而被刑事拘留的联合声明》。

    42016817日,赵和绪律师到青岛黄岛法院立案,因不同意安检,被六、七名法警拖出法院,扔在大街上。

    5、四川广定律师事务所律师詹肇成、刘勋两位律师因其从证人处收集的证言与公安在该证人处收集的证言不一致,遂被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拘捕并起诉,该案于816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252名律师发表联合声明谴责。

    62016912日,河北女律师李静在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开庭,法警禁止其走律师通道,后经两次安检仍被关黑屋脱衣检查,对此歧视性安检,李律师投诉四部门未获任何处理结果。

    720161011日,董前勇、张赞宁两位律师到河北邯郸肥乡县法院开庭,法警拒绝董前勇律师携带公文包入庭,开包检查时,因对邯郸中院派员到庭表示质疑,董前勇律师被法警当场扇了两个耳光,并告知打人是强制手段的一种。董前勇律师随后到检察院控告,接待的胡姓检察官让董前勇律师先回法院开庭。董律师回到法院,又遭法警队长郭志强和刑庭岳红伟强制检查,法警并大叫:包全倒地上,包不解锁就撕烂。

    当律师的权益遭受侵害,急需律协、司法行政部门为自己维权时,却再也寻不到这两个衙门的影子。可是,调门上党国的唱腔可不低,就在当年6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就有这样一句: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大概,正是鉴于党国的重视,尤其是为了保护律师的人身安全,法院才专设了小黑屋;为了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才采取了打人这一必要保护措施。尤其是号称具有中国特色和优势的,所谓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做体制保障的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两结合”体制,不但无法保障律师的各方面权益,甚而又“结合”上法院等机关,三家甚至多家结合加大了对直言耿介全力维护法治尊严的律师的惩处。下面介绍数起这方面的案例:   

    李金星律师在代理郭飞雄案过程中,因法庭上的控辩审冲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就向山东司法厅发出司法建议,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建议对李金星律师处以停业一年的行政处罚。但是,山东省司法厅及济南市司法局则认为应该对李金星律师实施吊照处分,并于117日正式立案。而多地多名律师因签名支持李金星律师而遭司法局约谈和警告,如迟夙生律师、钟锦化律师、余文生律师、梁小军律师等。

    葛文秀律师代理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中,因广州天河区法院的一系列侵害当事人诉讼权益的违法行为遭到葛文秀律师的抵制,天河区法院便以律师拒绝参加庭审为由向广州律协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广州律协对葛文秀律师作出处分,广州市律协遂给予葛文秀律师训诫的行业处分。

    张赞宁律师没能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16年度考核,原因是在广西为一法轮功学员辩护时,言论违反了111日才生效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司法行政部门助纣为虐随意处分律师,侵害律师权益,干扰律师正常执业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因为他们只对权力负责,而不是正义。对待律师,他们只想管束,尽管他们高唱维护律师权益,但因没有相对独立、公正的体制约束,这项他们倡议维护的权利是极不稳定的,也是极其虚伪的。

    (三)《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律师当前的责任

    早在15820日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司法部就明确了正在着手修订《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这源于人权律师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并成为方兴未艾的维权运动的重要连接点,这让中共高层感到不安,认为“当前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也才有了“针对近年来律师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法律规定、中央政策要求体现进来,重点完善律师行为规范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明确律师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划定不得触碰、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为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提供基本遵循”的严管思想的出现,也才有了司法部的两个新办法的修订。而这一精神,正顺应了习近平的“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变为法律”的最高指示精神。究其实质,是为了更方便的对跨过“红线”、引起有关部门及人士隐隐不快的他们认为较为“激进”的律师,有依据的实施打击。这就是两个《办法》的出台背景。

    1、两个《办法》中易对人权律师造成伤害的法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在该次修订中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教育管理本所律师依法、规范承办业务,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不得放任、纵容本所律师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
(二)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
(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参与诉讼,或者违反法庭规则,擅自退庭。
(五)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六)发表、散布否定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原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发起、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或者支持、参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以歪曲事实真相、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或者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将律所的管理责任拔高到“放任、纵容”,类似于“刑事责任”的地步,侵害了律师作为一个法律共同体的权益。而对诸如“静坐”等等禁止行为,是对民众“集会权”和“言论自由权”的剥夺。纵观五十条的规定,完全是针对近年来人权律师在法庭内外的具体表现制定的,针对性极强,打击范围明确,是人权律师头顶高悬的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 

    为此,律师界积极反应,168名律师联署建议国务院撤销律所管理新规,几十名律师联署要求《立即罢免(免去)吴爱英司法部长职务的公民监督建议书》,王全平律师更是递书最高检,实名控告吴爱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网络上的反向更是强烈,体制内外的律师均对该新规提出了质疑和批评。

尽管新规引来律师界广泛的谴责和批评。但是,该办法还是在一片反对声中正式颁布实施了。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在此次修订中增加了更多的内容,对人权律师诉讼活动尤其在司法实务中产生深刻的影响。主要条款列举如下:第二条:“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第三十七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采取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第三十八条:“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一)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二)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四)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第三十九条:“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监管场所规定、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下列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参与诉讼,或者违反法庭规则,擅自退庭;(三)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四)故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五)法律规定的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第四十条:“律师对案件公开发表言论,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审慎,不得发表、散布否定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原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不得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发起、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或者支持、参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不得以歪曲事实真相、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或者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看这个新修订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尤其看它第三十八、三十九条、四十条,哪条不是针对正在办理709案的人权律师?单从条款上,就能看出他的邪恶。

                        
结语

“无救济则无权利”,从709案中可看到,所有的救济渠道通向的都是死胡同,也根本找不到一个独立的制约警察权的部门。这个由中央政法委主导的案件,调动公检法司各部门联动,对正在成长中的公民社会开展了强力的镇压,全国上下一片肃杀景象。因该案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主导性,法律在该案系统的失效了。所以,该案中包括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丧失,源于救济渠道的缺失。

    而堵塞救济渠道的,就是那高高在上,不受制约的权力。这个权力,以党国的名义掌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中。下面的人员都向上级负责,谁会为了一群律师的灾难而去忤逆上级?因此,上面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下面也必然是一片跟从的喊杀喊打声。在权力的作祟下,也才有了“敢于向司法独立亮剑”的奇葩院长;也才有了司法部两个谄媚的
新《办法》的出台。

    从最高法院院长的讲话,到司法部的新规,我们不难看出,法治在这国已处在一个全面倒退的阶段。孟德斯鸠说:“法律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很刹统治者的骄横。”而现在的统治者如此的骄横,正反过来说明这国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

    既然没有法律,那么还要律师干什么呢?你看这国新出台的两个有关律师权益的《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133号令)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134号令)),均把 “应当拥护执政党的领导”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这哪里是规范律师?分明是在培养奴才!

    在如此黑暗的环境下,人权律师更应紧紧抱团,以个案联系底层百姓,普及常识、启蒙大众,打破专制政权对信息的垄断。尽管道路依然艰险,但经过709案件洗礼的人权律师,相信更能成熟应对。

夜正深,路更长,胸怀浩然之正气的人权律师定将无愧于这个时代,定将奋勇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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