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3日,深圳邓洪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案嫌疑人之一马志权传出解除律师委托的书面文件。在解除授权委托书中,马志权说:“从即日起,陈进学律(师)不再担任我的诉讼代理人。本人自行辩护,不需要任何律师,包括亲属给我请的律师也不需要。”
2017年5月31日,陈进学律师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关于要求面见马志权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的要求书》。陈进学律师在要求书中说:依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报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现要求会见马志权。
自709系列案全面逼迫在押人员解除律师委托以来,解除律师委托已经成为一些当局看来敏感案件的办案模式。此前,在苏州大抓捕中,在押人员戈觉平、陆国英等解除了律师委托,武汉维权老兵高汉成等在二审中也解除了律师委托。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