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伯阳律师,2017年5月16日下午,我从四川雅安驾车前往隶属于雅安的汉源县办案,此行的目的是到汉源县检察院阅卷。同行的有两位女士,她们是我案件的当事人姜成芬的朋友,一个叫陈明燕,一个不知道姓名。
车子到汉源下高速时,被一群全副武装的特警拦停。特警要求出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等。我虽然不情愿但怕耽误时间还是出出示了相关证件,同行的陈明燕女士刚拿出身份证,特警就说她是取保人员,离开居住地属于违法行为,陈明燕争辩,汉源不是雅安市吗?我没有离开居住的市。特警不容争辩,把她押上一辆警车。这时特警要求我协助到他们单位查询身份说他们没有带读取身份信息的仪器,我因为要到检察院办事,不愿意去,特警说,很快不会耽误我时间。一个特警上了我的车,说他带路让我开车到他们特警大队办公室,到特警大队,他们用仪器扫描后,登记了身份证信息,告诉我们没事了。
我就和同车的另外一位女士去了检察院,经询问得知,姜成芬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了,没法安排阅卷。
我随后又驾车到了汉源县公安局,要求找国宝大队的承办人员了解姜成芬的案情。门口的值班人员把我领到公安局法制室,指着一位女警说她负责这个案子,一名叫张孟玲的女警察接待了我,说她对这个案件熟悉,并向我介绍了姜成芬的案情。因之前姜成芬的另一位律师龚律师已经告诉过我相关情况,我也会见过姜成芬,张警官介绍的情况与我了解的一致。
说姜在去年G20峰会期间向政府申请困难救助,政府迫于维稳的压力无奈给了姜8000元困难救助。但警方认为当地政府是因为迫于维稳压力才给的钱,姜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的“强拿硬要”行为。但经我了解姜的家庭原本就属于贫困救助的对象,这些救助款早就应该发放给她。
另外,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姜不能在G20期间到杭州打工,当地政府更无权在此期间非法限制姜的人身自由。
因此我认为姜不构成犯罪,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如果姜构成犯罪,那么当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不守好政府的钱袋子,为了自己的维稳工作私自将政府的钱给了犯罪嫌疑人姜则构成渎职犯罪,或者成为姜的共犯。
事实上,公安机关在抓捕姜的时候一直给姜说的是去年姜参加县人大代表选举的事情。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抓姜是因为她参加了人大代表选举的事情,否则这样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又怎么轮到国保大队办理。
当我从张孟玲警官办公室出来时,一名叫秦毅的当地派出所警察过来拦住我,说要找我了解一些事,我问他有没有合法手续,他说没有,我说没有合法手续我没有义务配合你,他说不耽误你几分钟,很快,我看他态度倒很诚恳,我就同意了。
他问了和我同行两人的身份,又问了我知不知道陈明艳的取保的事情身份,几分钟就结束了谈话。但我很快发现,和我一起的另一位女士找不到了,就问公安局大厅的值班人员,他们说那位女士在另一个房间被问话。我走过去见一男一女两个警察正在询问那位女士,那位女士也在不停地抗议,我也指出他们的行为违法,那两位警察说很快就结束了,让我等几分钟。结果,半小时过去了还未结束,我急于了解陈明燕的下落,就先驾车赶往特警大队,因为陈明燕是特警的人扣押的,到特警大队刚下车,就被一群特警围住,其中一个领头的说他刚接到一个电话说我逃避传讯,现在要口头传讯我。
我告诉他,你们有什么理由传讯我。口头传讯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拒绝接受,后来,他们又说是盘查,我说你产姓秦的的警官已经和我谈过了,你不觉盘查什么,你们对我的身份过来做什么不清楚吗?结果他们上来几个人架着我的胳膊把我推到一个没有窗子的屋子,把我口袋里的东西都掏出来,并强行解下了我的皮带,然后把我带到了一间询问室,并派来两名特警看着我。
我在那个审讯室,告诉看守我的特警,让他们转告他们的领导,如果他们顾及汉源县公安局的面子,就马上纠正违法行为,但是没有人理我。这时已经是下午6点多,当地机关人员已经都下班了。
我在那里坐了大概半个小时,之前和我谈话的秦毅警官和他的同事过来了,他们说刚才问我的问题有些不太详细,想再问两个问题,打出来让我签字,我问你这是强制传唤我吗?他说不是,我说特警队的电话是你们打的吗?他们说不是,我说找人在这看着我,不让我走,这还不是强制?他说马上就结束了,这个事他们不清楚。后来因为他们的电脑故障,这个笔录隔了两个小时才打出来。我说今天这个事必须有个说法,中央政法委刚开会要建立维护律师权益协调机制,你们公然违法对抗中央,这个事没玩。8:30左右那个特警头子和当地一位司法局的叫王斌的副头局长到特警队,那个特警头儿介绍了王斌的身份,说是误会了,经司法局核实我的身份确实是律师。
我说王局长你来的正好,我正好要向司法局寻求维权。王局长送我走的时候,我说我要写书面投诉。但王局长说小地方穷山恶水,算了吧。我说本来我在这依法办事,但他们却没事找事,非法传唤,非法盘查,滥用职权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说这个事他们必须向我道歉,并处理相关人员。
今天下午我就向四川省律协律师维权中心投诉要求维权,同时也会向河南省律师协会投诉要求维权,希望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常伯阳律师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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