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

谭敏涛:法律人内外分裂,何尝不是中国社会撕裂的映照


转自微信公众号“律界评论”

我将所有研习法律并以法律为业的人统称为法律人,不仅包括体制内,而且包括体制外,不仅包括司法人员,而且包括一切和法律有关的职业。但从另一个视角划分,我更愿意将法律人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这几年,体制内外的法律人,对于法律事件的争议和分歧逐渐增大,大有无法调和之态。

从这几年社会舆论的争议来看,每每遇到重大司法争议,我们总会看到法律人内部首先分裂,更别提社会舆论的分裂。从我最为直观的感受来看,面对司法腐败,体制内司法人员少有评论和反思,基本多是一笔带过,或是置之不理。而对于民众批判司法的弊端和病灶,体制内法律人总会极力反击和回应,大有誓要与批判公检法的人民群众势不两立之势。

动不动指责人民是法盲,动不动说人民是法律流氓,种种回应除了让一些司法人员解气外,只会更加分裂司法人员和社会的隔阂,加重司法和人民的分歧。于人民信赖司法,毫无裨益。于司法权威提升,有百害而无一利。但就是这样的回应,每每还会得到一些司法人员的大力支持,而且连声叫好,想到此,我也就明白,为何人民总是不信赖司法,而且每当出现司法人员腐败,人民多会连声称赞。

有时我很纳闷,为何面对社会上的不公和不义,一些法律人无动于衷,而且事不关己。另一些法律人却义愤填膺,而且积极参与。

例如1,面对冤假错案,从体制内司法人员的角度来说是功大于过,毕竟,冤案平反了呀?但体制外法律人的角度出发,一个冤案经过陈年才昭雪,还好意思说功大于过?而对于冤假错案的昭雪,司法人员将希望寄托在个人身上,寄望于通过个人良心发现或是良知召唤,来避免冤假错案;而体制外法律人认为应该建立一整套制度来防范,很可惜,我们对冤假错案的反思和反省一直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制度。在冤假错案面前,没有良人,只有良制。但是,我们一直想依靠良人来防范冤假错案,就是不愿意建立良制。

例如2,面对律师和法官冲突。司法人员指责律师哗众取宠,故意刁难法官,不尊重法官,放在国外,律师早就被处罚了;但律师们认为,法官不自重,何以赢得尊重。在一个连公正都没有的法庭上,律师再尊重法官就是玷污法律。举例说国外会处罚律师,为何不举例说说国外的法官也不自重,也不尊重法律的事例呢?

例如3:对于法官在法庭上剥夺律师辩护权,侵害律师权益,司法人员认为,律师可以庭后向法官或是向法院反映和投诉呀,为何总要在法庭上直接和法官产生冲突呢?律师们多认为,说得轻巧,庭审一结束,律师还能顺利见到法官以及法院负责人吗?再说,庭审都结束了,律师的投诉能起啥作用?如果一个庭审,律师连辩护权都无法捍卫,这样的庭审还有什么意义?无非是走走过场,以法律的名义判刑罢了。

例如4,面对媒体报道疑似错案,司法人员多指责舆论干扰司法,舆论裹挟司法,而且还指出媒体断章取义,没有充分尊重司法人员,影响司法权威。但体制外法律人多认为,司法人员也太高看舆论,中国的舆论何时能干扰司法,能干扰司法的,都从来不用舆论。面对权力染指司法,不见司法人员喊一声,但面对舆论监督司法,总是见到司法人员奋力反抗。这正说明,我们的司法人员在抵制司法被法外因素干预上不敢面对真正的干预,一直在隔靴挠痒,动不动指责媒体干预司法,动不动指责群众诋毁司法,但对于中国司法的顽疾所在——权力染指司法,从来不曾提及,也从来不曾批判,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态呢?

例如5,最高司法机关公开亮剑司法独立,而且底下的司法小喽喽纷纷撰文予以声援。这简直是打中国法学院的脸面。想当年,同在法学院学习,学的都是司法要独立,才能保证司法公正。唯有司法独立,司法才有权威和威信。但到了社会上,当高层领导们开始抵制司法独立,一些进入司法系统的法律人也跟着抵制,而且还说得头头是道。看了一些法官对亮剑司法独立的支持评论,我直接呕吐。

怪不得我们的司法总是不得人心,原来在指鹿为马上他们自学成才。一些司法人员没有学会恪守法律人的良知和秉性,倒是很快学会了拍领导的马屁。领导亮剑司法独立,他也跟着批判司法独立,赶忙为领导亮剑司法独立找素材和论据支持,这样的法律人,何以会在案件中恪守公正?

上述种种体制内外法律人的分裂,在我看来,正是中国社会撕裂的真实映照。在当下,我们的社会已经撕裂得不成样子,就连一个“爱国”都能争论好久,更别提民主和法治。

从上至下,有人以反三权分立的名义反法治,美其名曰,三权分立是腐朽的西方资产阶级欺骗人民的把戏,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搞三权分立,否则,人民将深处水深火热之中。就是这样的托词,也能骗到一些人,我不知是被骗的人脑子进水还是故意装糊涂。在一个连约束权力都被说成是西方腐朽的制度,我们还能期望权力被关进笼子吗?现实是,权力未被关进笼子,倒是一直推动把权力关进笼子的人被关进了笼子,而这,就是权力不受约束的结果。

经历过诸多的法律争议和分歧,我慢慢想通为何法律人体制内外会严重分裂。虽然都是法律人,但理念和价值观不一,所追求的法治目标也不一,关注和行动自然不同。而今,一些法律人盛赞法治,一些批评伪法治,但他们看到的,其实都是同一个“法治”,只不过一些人对破坏法治的行为置若罔闻,一些人却穷追猛打!一些人只要昭雪了一个冤案,立马就锣鼓喧天,一些人面对冤案昭雪,更多的是沉重和悲悯,毕竟,还有更多的冤案无法昭雪。

特别是发生“709”事件,一些律师对此漠不关心,装作不知道,不发声。还有一些律师却投身其中,不惜付出惨痛的代价,这是律师界内部的分层和分裂,也何尝不是中国社会分裂的映照。当一个人没有遭遇不公和不义,他总认为这些离他很远,等到有一天遇到才想到谁来声援自己,那时未免太晚。

我们为不公和不义呐喊,其实,就是在为每个人呐喊。没有法治,人人受伤!没有民主,人人遭殃!但就是民主和法治,还被一些人揶揄和讽刺,这到底是社会病得不轻,还是一些人装作不醒?当中国法律人内外分裂严重,中国的法治建设,即永远让人看不到希望所在,有的,只是绝望!何时,中国体制内外的法律人能达成共识,一起捍卫法治,一起为法治助力,面对权力染指司法,能果断和勇敢的说不,并奋力反抗和抗争,那时,才有真正的中国法治!而这一天,待到何时呢?

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


中国法律人,你们为什么严重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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