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彭永和律师发出跳江公告


20171172223分,上海律师彭永和在微信朋友圈先后发出“强制传唤留下纪念”和“跳江公告”。

所谓强制传唤纪念是一个有血点的手指,推测是被强制采血。

据了解,彭永和律师目前在司法局逼迫下,上海无律师事务所敢聘用,与余文生律师一样,都是无所律师,无法正常执业。

跳江公告

    跳江人:彭永和律师
    江 名:黄浦江
    跳江时间:201811513
    跳江地址:待定
    跳江原因:
    一、上海市司法局彰显淫威致使已经签约的两家律所及其他沪上律所不敢聘用彭永和律师因而无法律师执业。
    二、上海市司法局未履行监督、指导上海市律师协会制定保障律师被选举权和选举权的律师代表、理事、会长选举和罢免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职责。
    三、上海市律师协会至今未制定且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近期将会制定律师代表、理事、会长选举和罢免的规范性文件。
    四、上海市律师协会至今从未且无任何迹象表明近期将会向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公开财务明细。
    五、依法追究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收到彭永和律师起诉上海律师协会2016年度财务公开、确认彭永和律师自始不具有上海律协会员身份或自201752日始不具有上海律协会员身份、上海司法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就彭永和律师申请律师执业变更登记做出审批行为违法共计三份起诉书后,至今不立案或出具不予受理裁定的违法责任。
    六、依法追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彭永和律师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司法局后,至今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的违法行为。
七、依法追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了彭永和律师投诉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1.接受材料后不出具书面凭证;
2.如果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3.2017828日收到材料后,至今,既不立案又不做出裁定或决定;共三项违法行为后至今,未依法向投诉人彭永和出具书面回复的违法行为。
    八、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违反《宪法》第35条规定的自由结社权的《律师法》第45条强制入会违宪条款装聋作哑。
    九、在法律上,尚未就法 功进行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和界定的情况下,对一个个法 功公民进行所谓的法律审判,这是什么行为?(官方能拿出让法律界信服的法律依据除外)
    十、2010年世博会大家在上海看到过访民的身影吗?在上海一个已忘记名字的旅馆老板告诉我:“他的这个旅馆关了两个上访户,好吃好喝,但就是不能出去”。上海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地方。凡是一到开重要会议或办重要庆典或在国内召开国际盛会的时候,就有那么一批访民被限制人身自由,为什么呢?
     以上信息除第十点之外在13816353773的微信圈里都有相应记载。
   
     若国家和有关单位能解决下列事项或有个说法,则,此公告作废且本人对相关单位将不再追究在此公告之前发生的任何事情。
    1.上海律师协会在2018115日之前,制定出适用于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及以后的律师代表、理事、会长的选举和罢免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直接选举)和财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自2018年始财务公开,接受第三方审计)。
    2.从法律的角度应当即刻释放所有因法 功而获罪正在服刑及涉案在押人员。
    3.对无辜的访民有个说法。
   
     杨佳,你的勇敢我彭永和自愧不如!
   
     跳江人:彭永和律师
 2017117
   

    在此期间若官方或非官方对本人采取失踪或其它有或没有法律文书而限制本人人身自由的,属正常现象。哪位律师愿意做我的辩护人或代理人的请联系我,(电话)1381635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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