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上午,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春蕾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文东海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参与开庭审理,该案检察院不让辩护律师阅卷,不接收辩护律师手续,不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到了法院仍然不允许阅卷,不公开审理,不允许家属旁听但允许其它无关人进入法庭旁听,后经辩护律师指出后纠正。没有庭审录音录像,在庭上只有法官检察官可以看卷,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均不让看卷,辩护律师拒绝就检察官口头念的证据目录发表质证意见,申请回避驳回,要求复议,法官认为辩护人没有复议权利。
辩护人文东海律师最后发表辩护意见:“我声明,因为我自始至终没有看到本案案卷,我无法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我只有根据张春蕾此前跟我反应的情况及今天在法庭上所见所闻简单说说我的意见。”
在法庭上,文东海律师向当事人表示歉意:因看不到案卷,如果辩护人“随便发表意见,可能会无意伤害到她,请她原谅我的无能。”
在法庭上,文东海律师说:在坐的法官、检察官都是法律人,作为法律人,惟有把法律真正装在心里,才能体现法律人的尊严与价值,可是今天的庭审,我完全看不到法律的影子,在座各位同样有可能会遇到不公正的待遇,真到了那一天,你们又将如何自处?!
作为法轮功信仰案件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不仅仅文东海律师不能阅卷,王磊在甘肃也曾经有此遭遇。2017年10月24日,王磊律师到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法院阅卷,被法院5、6名法警控制在一个房间,刑事审判庭孙庭长指挥强行扣留王磊律师背包和手机,并要求交出当天已经复制的两本案卷,另外六张光盘视听证据也不允许拷贝。在此情况下,2017年11月中旬,王磊律师却收到法院11月21日开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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