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

程海律师拒绝被成为王全璋的“证人“


今日4月26我在合肥市上午有人堵门,报警后自称当地派出所所长李伟来电话称天津公安了解情况。

我指定在小区门卫处。我要警察出示证件和证人通知书,是天津河西区分局警察徐某,北辰区闫某。

我问了解啥,说是王全璋大连辩护涉嫌犯罪,要求我介绍情况。我说他被你们关了一千多天,不让律师会见,不让阅卷,我根据媒体报道的所谓犯罪事实两次做无罪辩护,明知他没有犯罪事实而追责,对所有的办案公检法人员提出徇私枉法罪控告,你们来追罪取证,也要控告你们犯罪,我对你们这二位犯罪嫌疑人不可能作什么证;且我是辩护人,和证人是相互回避的,不可能作证。你们违法犯罪式办案,完全剥夺辩护权,黑社会式办案,拖了这么久还有脸来取什么证。

....本人无此作证义务,且大连案和犯罪无关。然后我就离开,期间教育他们守法,谈话过程主要部分我录像留证。后我离开。近期将对他们提出徇私枉法罪的刑事控告。


程律师称:大连案律师应当拒绝给警察询问做笔录,为所谓的补侦程序提供依据。大连案公检法违法犯罪极其严重,我一人被打三次,唐天昊被打两次。 做了笔录,不管你是什么内容,都会把你列为证人名单,作为指控全璋犯罪的证人,当年XX的证词并无对许志永不利,但也作为指控他犯罪的证人列在判决书上。他们就这样玩的,故千万不能理睬他们去做什么笔录! 只要指控王全璋在大连案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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