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

周泽:济南市司法局对李金星律师的拟停业处罚决定应重新审议

@伍雷去夹边沟 
李金星律师停业处罚听证事宜,今天上午,我在“司机”张维玉律师及证人陈以轩律师陪同下,前往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提交了听证代理委托手续,并与该局政策法规处刘处长进行了会谈。交谈中,我向刘处长介绍了我所了解的李金星律师,尤其是这些年来李金星律师在与我共同辩护的若干案件中的表现及其对推动若干重大冤案平反所作的贡献,以及目前律师界及民众联署声援李金星律师的情况,希望司法局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李金星律师。在民间一边倒声援、支持李金星律师的情况下,司法局对李律师的处罚,无异于与人民为敌,社会效果会非常不好。李金星律师作为陈满案、念斌案、吴昌龙案、聂树斌案等若干重大冤案平反的推动者,司法局应该对其进行表彰,而不是处罚。我特别提出,司法局拟听证的李金星律师停业处罚事,启动程序的依据无外乎天河法院的司法建议,而现在我们提交了同案辩护人的证言,证明司法建议所称李金星律师扰乱法庭秩序并不符合事实,调查人员有必要通知天河法院法官到济南接受调查询问,以确认相关事实。根据代理人提供的多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司法局应该对拟处罚决定重新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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