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星期三

2017年度十大人权案件(事件)评选公告


2107年度十大人权案件(事件)经人权律师投票,结果如下:
一、北京清理外来人口事件
二、广东新会海祭刘晓波案
三、高智晟被强迫失踪案
四、“709”系列案件当事人被酷刑事件
五、祝圣武律师被行政处罚案
六、秦永敏被颠覆国家政权案
七、贵阳活石教会苏天富、李国志二位牧师被行政处罚案
八、卢昱宇被寻衅滋事案件
九、青海玉树扎西文色煽动分裂国家案
十、YN3.15云南教案
十大案件(事件)当选内容简介及专家点评
一、北京清理外来人口事件
简介:
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一栋外地人口租住集聚的公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北京市政府以此为由,掀起一股清理外来人口的大规模运动式执法。这些执法措施包括强制驱离非北京市户口的公民、迫使出租人与外地户口公民解除房屋租约、未经任何手续强制拆除一些建筑等,该执法运动致使大量非北京市户口公民流落街头,不得不在瑟瑟寒风中忍冻挨饿,许多公民的财产也因此遭受巨大损失,最后不得不被迫离开北京,这些运动式执法在全世界引起广泛的谴责和批评。
点评:
中国的户口制度作为一项违反基本人权的政策一直饱受诟病,北京市政府清理外来人口表面上为了防范安全,实际上凸显了一个地方政府对非辖区内户口公民的基本权益的漠视,充分暴露出地方政府的傲慢和粗暴,许多地方政府限制非辖区户口公民在子女教育、医疗、就业、购房等多方面的权利,此次北京市的作为只是冰山一角。
二、广东新会海祭刘晓波案
简介: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于2017年7月逝世,在刘晓波逝世的“头七”,许多公民自发参加广东新会刘晓波“海祭”,十多个参与者因参加“海祭”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陆续抓捕。
点评:
刘晓波作为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是一个时代的标杆,即便是他的死亡,也引起当局的恐慌。民间社会对晓波的怀念不仅是对他信念的传承,更是超越恐惧的英勇之举。当局无底线地维稳,让整个公民社会从内心深处感到极端厌恶,这种民间与官方的尖锐对立在短时间内不会得到有效的改观。
三、高智晟被强迫失踪案
简介:
高智晟于2014年八月出狱后,一直被软禁在陕北老家山村里。由于现代通讯技术的帮助,高智晟写作和出版了新书披露自己此前八年被监禁期间的非人遭遇,并持续就中国的政治、人权等议题发声。2017年8月13日,家人发现高智晟失踪,后从相关人员披露的信息得知,高智晟为摆脱软禁,在友人协助下秘密离开了被软禁地,二十余天之后被公安部门找到并被控制,但是其家人没有收到公安部门的任何通知。
点评:
高智晟是坚定而勇敢的异议人士,他遭受的迫害和酷刑令人动容。他在自己的国家可以被强迫失踪,证明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个人也可能被任意失踪,我们认为,如果中国的法律不能保护具体的一个人,那它就谁也保护不了,而这与我们追求的依法治国、保障人权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四、“709”系列案件当事人被酷刑事件
简介:
2017年五月,“709”系列案件的当事人李和平、李春富、李殊云等被传出在羁押期间遭遇强迫服用不明药物等情形,为了弄清楚是否存在此类酷刑,人权律师发起全国律师和公民联署,要求全国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就“709”事件的当事人是否遭受强迫服用不明药物等酷刑进行独立调查,以回应社会关切,在短时间内参与联署的各行各业公民即达近1000人,但全国人大没有对此事进行回应,诉求犹如石沉大海。
点评:
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是令人发指的酷刑,任何一个稍有文明意识的社会都无法容忍。不仅“709”系列案件,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也常常被传出遭遇各种刑讯逼供的情形。人权律师为了促进中国的人权状况,发起联署,寻求真相,是一件值得非常肯定的事情,该事件也证明要落实宪法有关“保障人权”的规定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五、祝圣武律师被行政处罚案
简介:
祝圣武律师因微博发言,被山东省司法厅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进而对祝圣武律师施以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严重处罚。与此相关的律师权益事件还包括杭州市律师协会以微博发言为由对吴有水律师施以处罚、云南省司法厅因王理乾、王得龙律师退出律师协会而吊销二律师执业证、文东海律师因抗议法庭违法而被湖南司法行政部门立案调查等。
点评:
言论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司法行政部门因律师们的公共发言而施加处罚,是对作为公民的律师的言论自由权利最严重地侵犯。仅仅因为文东海律师抗议法庭违法而对他进行处罚充分暴露出某些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已经沦为违法法庭的帮凶。一个国家的律师的基本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可以想象普通公民的权利状况会是何等的槽糕。
六、秦永敏被颠覆国家政权案
简介:​
秦永敏先生因主张开放“党禁”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出于对14亿大陆民众和世界文明的高度责任感,为实现“多元化的民主政治”,一方面撰文出书,提出“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政治理论,一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旨在推动和平转型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建立QQ群、开通网站、举办网络讲座等。秦永敏因此受到当局的忌恨,于2015年1月9日再次被抓捕,关押至今。
点评:
言论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因言获罪古已有之,但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有言论自由的今天,继续以言论入罪,显属野蛮。秦永敏是和平、理性的抗争人士,而且其观点也多是执政当局在七十年前主张的观点,这反映出某些人在人权问题上玩弄两面手法和双重标准的卑劣行径。
七、贵阳活石教会苏天富、李国志二位牧师被行政处罚案
简介:
贵阳当局对活石教会的打压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包括刑事、行政等手段,此前活石教会已经于2015年底被取缔,而其牧师李国志也被以“泄漏国家秘密”罪被判刑。2017年,贵阳市南明区宗教事务局对苏天富、李国志二人再施以行政处罚,将活石教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的所有教众的奉献捐款(七百余万元,均已用于教会支出,大部分用于购买房屋作为教堂)直接作为二位牧师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二位牧师提起了行政复议、诉讼,但是均被迅速驳回。
点评:
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这一人权问题在当前中国比较突出。贵阳当局对苏天富、李国志二位牧师所进行的处罚,对中国不计其数的家庭教会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在国务院新的《宗教事务条例》施行的背景下,这一处罚具有极坏的示范作用。
八、卢昱宇寻衅滋事案
简介:
卢昱宇及其女友李婷玉创办《非新闻》自媒体网站,在网络上编辑整理发布大量各类维权信息、群体性事件,得到国内外众多网友及国际媒体的肯定、采拿和支持,还荣获了无间界新闻自由奖的新闻界国际顶尖级奖项。2016年6月,卢昱宇、李婷玉被指控寻衅滋事(中途曾一度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列为公安部督办要案,该案预示着对许多自媒体网站打压的升级,实际是对网络言论自由权的严重打压和侵害!
点评:
言论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网络平台来体现,但近年来,当局为了管控舆论,国内许多维权网站及负责人连续遭到打压和拘捕,如四川“六四天网”及创建人黄琦、湖北“民生观察”及创办人刘飞跃和编辑丁灵杰、广东“翻墙网”及负责人甄江华、北京“环球实报” 及微信群主刘鹏飞等,而对“非新闻” 及创办人卢昱宇作为要案典型予以重判有期徒刑四年,足以说明官方对网络自由的控制和侵害已经到了多么严重的程度。
九、青海玉树扎西文色煽动分裂国家案
简介:
藏族青年扎西文色,关注藏族语言文化教育,曾经试图通过行政诉讼和国内媒体报道的方式改变玉树地区藏语教育不足的问题。他在偶然机会认识了《纽约时报》驻中国办事处的记者,后纽约时报记者采访扎西文色并制作了《一个藏人追求正义之路》的短片,该短片在网站上有传播。2016年1月玉树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拘捕扎西文色。本案于2018年1月4日在玉树州中级法院开庭,未有判决。
点评:
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国家在宪法上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但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权包括教育、信仰等权利并未完全落实,许多少数民族公民为了促进本民族的发展,积极投身各种努力,这本是一件应该予以支持的事情,但扎西文色却因此受到刑事指控,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本案涉及藏族语言文化的教育和传承问题,涉及言论自由,涉及新闻自由的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十、YN3.15云南教案
简介:
该案是对基督教信仰的严重迫害,是2016年云南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的专案,由于临沧警方最先于3月15日立案,其他地方随后立案,所以叫YN3.15“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专案。全省被留置讯问、拘留、逮捕、询问的大约有二百多人,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到各地法院的大约四十人,遍及昆明、楚雄、大理、临沧、保山、西双版纳、昭通、玉溪等十四个地、州、市。目前,大部分案件已开庭未判,少部分未开庭,少部分已判。还有一些人被行政处罚,二十人以上将提起行政诉讼。该案有来自贵州、广东、福建、云南、北京、湖南、山东等地的二十多位律师自筹资金参与辩护工作。
点评:
宗教信仰自由既是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全世界通行的普世价值,基督教作为世界性宗教,在全世界有许多分支,不足为奇,但是云南警方大摆“乌龙”,将中国基督教爱国委员会及基督教协会(简称两会)出版发行的《天路历程》、《荒漠甘泉》、《认识真理》认定为邪教组织宣传品,将《灵修日课》,《牧者之道》、《房角石》、《天父的心》、《得人渔夫》、《祷告出来的力量》等正规出版物,也认定为邪教组织宣传品并作为指控证据,这足以说明云南警方的荒唐和无知。该案的律师执业权利也被大规模侵害,包括被强迫解除辩护权等。
2017年十大人权案件(事件)评选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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