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7日星期六

程海和蔺其磊律师: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辩护词

律师权益网编者按:截至2018年4月6日,王全璋律师失联1001天,亲属为其聘请的律师一直无法见到他。王全璋案被起诉到法院近1年2个月,不审、不判。因受阻辩护律师无法为王全璋进行辩护,程海律师(因受打压近期开始无法正常执业)和蔺其磊律师日前公开发表《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辩护词》,这份辩护词可能永远无法在法庭上宣读。


程海和蔺其磊律师呼吁:


王全璋无罪,应宣判无罪立即释放;应当追究办案公检法数十人

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责任;追究相关媒体人员诽谤罪责任



程海 其磊律

王全璋案, 公安部 2015年 7月 7日指定天津市公安局管。提逮捕前由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管,罪名煽覆国家政,之后由天津 市公安局管,更罪名为颠覆国家政; 2015年 8月 3日刑事拘留,8 月 31日改指定居所居住(不透露指定的居所); 2016年 1月 8日 逮捕,送入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2017年六七月入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关押至今。2016年 *月 *日,天津市公安局向天津市察第二分院移送。2017年 2月 14日王全璋被天津市察院第二分院起至天津市第 二中法院, 罪名依旧,其妻李文足委托北京悟天律所程海、北京瑞所律师蔺其磊担任一审辩人。
法第三十五条定,“人的任是根据事和法律,提出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或者减、免除其刑事任的材料和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益”。由于案的天津市公 法机关人一直拒和律师阅卷,人无法从案卷和当事人 了解案情,只能根据媒体披露的王全璋涉嫌“犯罪事”和 相关法律,提出以下
一、案件相关背景
2015年 7月,公安部以北京锋锐“平台”的律师颠覆国家 政的犯罪伙案,指定天津市公安局等主本案。从 2015年 7月 9日 起(俗称 709案件或事件),先后抓捕所律王宇(其夫也同被抓)、周世、王全璋,黄力群、李姝云,工作人 刘四新、王芳,之前拘留了所工作人吴淦;在此前后在全国抓捕了北 京律刘建燕益、李和平、李春富,广西律师陈泰和,广州律隋 牧青,湖南律师谢阳、河南律任全牛;有公民翟岩民、胡石根、勾洪国、高月、威等人;之后抓捕了法律工作者江天勇。两年以后,除了少数律和公民被电视罪判刑外, 律刘建燕益、王宇、李春富、 泰和、隋牧青、阳、任全牛, 、黄力群、李姝云, 以 及刘四新、王芳、高月、威十五人均被取保候审释放, 一年后撤案件做无罪理。可,是公安部等机关某些权势人物杜撰出的一起震惊世界的全国律犯罪伙的虚假大案。以上人的案件,目前除吴淦一宣判上理外,其他都已理完,唯一没有理、也没有任何信息 的只有王全璋一人!至今他已被关押了 1000天,渺无音信,生死不明!
  二、王全璋没有(煽)覆国家政涉嫌犯罪事
2015年 7月 11日,新网和央《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 7月 18日《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等道:“警方初步明, 自 2012年 7 月以来,周世等人先后策划炒作了 40余起案事件,重干正常 司法活,乱社会秩序”。认为这个犯罪伙有三个层级:核心,包括北京锋锐所主任周世、助理刘四新、律黄力群等人; 策划行,包括律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吴淦、翟岩民、包等人; 跟参与,包括刘星、李某某等“访民”。同公布的相互无关性的具体涉嫌犯罪事只有 11起,其中两起涉及王全璋:
1、2013年 4月江靖江市法院一起案件开庭,王全璋未法庭可擅自用“云音”状的手机音、拍照, 被司法拘留,一批人在法院聚集事。
2、新社等官媒 2016年 1月 19日道: 2009年 8月,外国人彼 得 伙 同 王 全 璋 等 人 , 在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名 "Joint Development Institute Limited"(称 JDI)的机构,在境内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的名, 未履行任何注册案程序,金入境和活完全脱离正常管。该组织长期接受某外国非政府等 7家境外机构巨额资助,按其划在中国建立 10余个所"法律援助站",助和培无照"律"、少数访民,利用他搜集我国各面情况, 加以歪曲、大甚至凭空捏造,向境外提供所 “中国人权报告”,同,该组被培的人,插手社会问题和敏感案事件,蓄意激化一些原本并不重的矛盾纠纷,煽群众抗政府, 制造群体事件。彼得供述:某外国非政府提供的明确提出 JDI 每年起不少于 96起针对中国政府的诉讼针对公民律的培等内容。对这些所的公民律, JDI会每月支付其工 3000元人民,而像王全璋,除每个月支付工 5000元人民外,还额外支付每个起政府案件 2万元人民
 认为,以上指控王全璋的犯罪事完全不能成立。
1、王全璋在靖江法院开庭被司法拘留,他是在法庭上拍照自己交法院的文字材料留底,被法官误认为是擅自拍照庭情况和音,当情况完全可以由庭审录像予以明,但院拒公开像。后王全璋申 请对司法拘留行复诉讼,均遭拒是一起疑似“乱法庭秩序” 的行,且已院司法,不是犯罪。
2、如果彼得和王全璋在香港立 JDI,在国内委托提起政府法行 诉讼,每月几千元工、收取或支付他人每一个告政府法案件 2 万元代理,是正常的国合作目,刑法没有犯罪,即使可能涉及境外金入境金融法行,但不构成犯罪。
没有督的利必然致腐,行政诉讼立目的,就是了民事主体通过诉讼的途径来正地方政府的法行政行,王全璋代理起相关地方政府法,是律的正常业务,诉讼代理的境外来源无关,且该资金的取方式刑法未犯罪。每年全国的行政诉讼,判决被告(政府及其部方面)败诉的不在少数,有的省份地方政府质败诉率在 50%以上,近年来一比例有所下降。故王全璋代理多起告政府的行 政案件,对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促国家法治具有极意,当予以鼓 励而不是刑法打
按照控方和官媒的上述逻辑,民拿外国人的,和国外合作法律培 诉讼,就是犯罪,真是奇。中国各政府拿外国人的钱还?据网信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共接收国外援助数千亿元, 包括无息款、目合作和无援助,主要援助国日本、美国、英国、法国、的德国、澳大利、欧盟等,其中日本援助最多。据外省日本官方展援助(ODA)数据示,1979年-2010年,中国政府共得日本 3 3 1 6 4 .8 6 亿 日 元 ( 2 6 3 8 亿 元 人 民 ) 开 款 、 1 5 5 7 .8 6 亿 日 元 ( 124亿元人民)的无援助以及 1739.16亿日元( 138亿元人民 )的技合作金,高达 36461.88亿日元( 2900亿人民)。 (料来源:作者荒野人 接:htp:/www.zhihu.com/question/22117567/answer/23017615)。 只允政府接受国外(其中有不少中国人痛恨的日本人)的,不允行法合作用外国人,是只允州官放火,不国民点灯的逻辑,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据了解,国外非政府国内公民和律维权,授内容是国合国反酷刑条等,依据定来交流维权的依据、方法和技巧,并没有任何覆中国国家政的内容。把种国法律培合作蔑成覆国家政,合国人宣言、公民利和政治利公,以及我国法律的亵渎,定本身就是一种覆国家政法犯罪。
媒体指控的其他 9起犯罪事王全璋没有参与,与其无关。控方称王全璋是所周世锋颠覆国家政“犯罪伙”重要成,是凭空造。
  三、定王全璋覆国家政罪适用法律错误
刑 法 第 105 条 定 : “ 、 策 划 、 覆 国 家 政 、 推 翻 社 会 主 制度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对积极参加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刑法没有明确 定何“国家政”、何覆”,必借助法和其他法律、法理以及社会 常认识
定了我国国家政的内容和形式:法第三章定了国家政 或国家机构成和形式是全国和地方各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力机关)、 国家主席、国院和地方各政府(国家行政机关)、中央事委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最高和地方各法院和察院。并定各国家机关的职责权限。
覆”或推翻,根据常一定是要通武力或暴力才能,就象我 要把一来,用物理力才能做到,靠思想活是不可能的。人 没有一例直接依靠思想活来推翻一个国家政的先例,也不可 能。如果是通促使第三人采取暴力推翻,可能叫做“煽覆”。
控方没有任何王全璋等人使用暴力或煽使用暴力覆或推翻以所 国家政据和事,的言都没有,何来“覆”?故本案以 (煽)覆国家政罪名,是适用法律错误。控方是把王全璋等人代理 诉讼的政府法行当做政府了,其那些法行是真正反政府的, 重和大模的政府法行才是真正覆国家政的。
  四、案程序多正,案人员滥职权涉嫌犯罪当追
1 、 有 人 , 2 0 1 5 年 7 月 1 0 -2 0 日 之 , 在 抓 捕 上 述 全 国 数 十 名 律 和公民外,各地警察在全国 235人(有人截止 2016年 7月 4日 316人?)以上律和公民(其中 122人)大谈话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分布北京、天津、广、山、河南、福建、 广西、四川、重等地。有些谈话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广 州律葛文秀出具了治安传唤证(涉嫌衅滋事),但内容和衅滋 事无关;沙律谈话遭拒后转为传唤;北京律余文 生、重唐天昊等人被多次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河南律孟 猛、常伯阳和公民施平被被要求写出保证书;重翥被 谈话 6次;北京市昌平区公安也来找程海律聊聊,告不要乎周 世案......决定和参与上述法行的全国上千警察,限制公民的言自由 和人身自由,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失,造成极其劣的社会影响,按照 最高察院和中央察委会的侵权渎职立案准,涉嫌职权罪, 当追究些人的法犯罪任。
3、从 2016年 1月底至 2017年 7月,律程海和余文生担任王全璋 人,2017年 7月起,程海和其磊律担任其人。在此期, 三律数十次独或两人一起去天津市的第二、第一看守所交手要求 会王全璋,均遭拒(有时谎称王全璋有律了),到天津市察院和 二分院投,无人理睬,甚至不收投材料。2017年 9月 20日,程海和 其磊律去天津一看会王全璋遭拒,拍照留,遭到警卫负责人郭某 (警号 110110)抢夺蔺其磊手机,撕坏程海子,两人被扣留 10小, 要求除手机中照片,警后才被解救。事后向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第 一看守所投并提出国家赔偿,不予理睬。
4、天津市公安局始向律王全璋具体案情,妨碍
5、程海律多次王全璋去信,出法律建,要求他必回信, 但天津市看守所方面扣押全部信件,剥夺辩和王全璋的通信
6、诉阶段,程海和余文生多次向天津市察院第二分院(下 称二分)交律代理材料,拒接收,寄去也全部拒收 退回,不准律师阅卷,完全剥师辩
7、一审阶段,律先后把律代理的手材料寄天津市第二 中法院院红卫和承法官周虹,然接收了,但拒接律、 拒、拒安排律师阅卷,也完全剥师辩
8、本案目前仍于一审阶段,远远三个月的一审审理期,涉 嫌超期押。
9、有关公法机关、天津市律,明知王全璋有属委托的两位 ,未王全璋和属解聘,就法指派天津的多位律、浙江律 有西行去王全璋,迫使其接受指派律。因些律不能做到依 法责维王全璋合法益,均被他拒。作为应合法 益的天津律师协会,反来侵犯律王全璋和的合法益。
10、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律求援,要求的依法 、以及律王全璋的合法益,均不理不睬,玩忽守,令人慨。至今王全璋没有自己可的律参与,被持和全面剥!在改革开放以来,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被公法机关底剥,这应该有的案例,将入中国法治耻辱史!
11、天津市公安局警察等,以黑社会方式本案工作 狂地干破坏:
1) 2016年 7月 9日晚,王全璋等 709系列案件被押人的 、程海、葛文秀、文海、李昱函、黄中、连顺、李柏光等九 人,在天津和平区某出租公寓房讨论旅游和周一如何开展工作,22时许先后入三四个和平分局警察(胡 260538警号、警号 261329警察、 警号 260286的派出所所超杰),要身份,纠缠到第二 天凌晨 2点才离去。律师们多次向天津市公安局督察 960111投,不予 理。后起,法院无理不予受理。
2) 7月 11日下午近 16,多个律去二分了解各当事人案件 展情况、投诉侦员诸法,程海和李柏光律在二分检围外拍照 留,警号 290086的两警察行阻止,称党政机关外不允拍,我 不能拍就不能拍!手打人的子。事后程海向天津市河西区法院起 要求确警察阻止拍照法,法院不立案称不属其管。(可喜的是, 7月 28日公安部下通知,定公安人履行公民有摄监督)。
3) 7月 11日 16时许,程海和葛文秀律离开二分前右 的十字路口,警号 194410等三警察在绿,行要求吹酒精 ,
4) 7月 11日 17时许,程海和葛文秀去局寄材料,遭“津 AAJ041” 牌 照 的 灰 色 大 众 三 轿 跟 踪 尾 随 , 是 1 .8 米 高 3 0 左 右 的 男 子,停他就步行跟踪。晚上 22时许程海、葛文秀、当事人属王峭岭、 李文足乘同一从河西区法院旁离开,这辆继续跟踪,被甩后又了大型无牌照黑色丰田越野跟踪。事后向天津市公安局局 案,但至今天津公安未做任何理。
5) 7月 9日下午开途中,程海驾驶的京牌轿在新中学南门马面停,右前胎外被人扎出孔慢跑气,无法修只能胎,破坏技非常蔽和
以上破坏事件一件着一件,我都从来没有遇就是天津警察等针对辩的系列哪里是什么警察,直就是影里看到的黑社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职权或者玩忽 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失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情别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2006)2号《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准的定》第一 条第一款定:“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超越职权,法决定、 理其无决定、理的事,或者理公,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失的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予立案...... 8、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失的情形”。
根据上述定,以上警察等人的系列法行,对辩人身财产 安全构成害,造成劣的社会影响,涉嫌职权罪,当予以刑 事追究;以上法行,局当知情,属共犯和主犯;如果不知情, 当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五、明知王全璋等人没有犯罪事而刑事追,案公法人涉嫌
徇私枉法罪,重剥夺辩涉嫌职权罪,都当依法追究刑
1、刑法第 399条定:“司法工作人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明知 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或者在刑事判活中故意背事和法律 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最高人民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 件立案准的定》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予立案:1、明知 是没有犯罪事或者其他依法不当追究刑事任的人,采取造、匿、 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目的立 案、、起判的”;中央察委也有近似的定。
根据上述法律定和本案事,明知王全璋没有犯罪事而追究刑事 任的全部公法人(认为无罪的除外)均构成徇私枉法罪,主要包括: 决定和施立案、的公安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部决定指定天津市 公安局立案的任人和理人,天津市公安局决定立案的局 案人李斌等人,前期案的公安河西分局局年伏;二分检办理逮捕 的处长、参与公负责人,分管逮捕和公 的副秀山、等人;天津市第二中法院包括承法 官周虹在内的合庭成、院红卫等。如果本案公安部、天津市 公安局和河西分局局公会议讨论决定(指定)立案,通二分院检检察 委讨论决定逮捕、起,参与决策的部和副部、局和副局察委会成,都涉嫌本罪,当追究共同犯罪刑事任。
、参与歪曲道和评论案件事的媒体工作人、提供案件新料的,涉嫌诽谤罪,当追究刑事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 造事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 政治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察院关于理利用信息网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二条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 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定 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 上,或者被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 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法第 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定的“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四)诽谤 多人,造成劣社会影响的......(六)造成劣国影响的。
 官媒把互不相干不是犯罪的事件和人乱七八糟堆砌在一起,造出虚假的律伙犯罪大案。媒体道案件立场应当客、中立,在明知道的涉嫌犯罪事大部分不存在,却利用官媒的断地位,自愿沦为侦机关方片面信息的播机器,干司法公正。
根据上述定和事,认为,在明知公安部指控王全璋犯罪 事不能成立、未法院终审判决任何人不能认为某公民有罪,却用国 家宣机器,把王全璋描成里通外国的“罪犯”,道的内容就属于“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也达到了“重危害社会 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如诽谤的信息网络阅读量大大超过应 当追罪的 5000次,资讯一家的阅读量就达到 11万和 3万多次,社 会影响和国影响极其劣,涉嫌诽谤罪。
涉嫌诽谤罪的犯罪嫌疑人有:黄(人民日报记者)、邹伟(新者)、央主播欧阳夏丹、国宁,杨绍功、朱国亮、 雷杰、刘林、文广、李静,新编辑张,法制网编辑杨姣姣 13人,以及决定道的人,决定和提供新材料的公安人等也涉嫌共同 犯罪。人民日编辑李宝善、新社社、中央台编辑副台 明以及台辰席和分管一套的副台,如果知道未阻 止的,也涉嫌共同犯罪;如果不知情,当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被害人及其属,将以上人提起刑事自和名誉侵权诉讼
  七、结语
 按照律定,律师职责当事人合法益、法律正确施、社会公平正。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为当事人做其有利的无罪或罪,帮助法官明案件事,以便做出公正判决。法官兼听明,可以避免很多错误,不听取、不采,片面按照控方意思案,往往会出重大的冤假案,如内蒙的呼格案、聂树斌案等。在身追究的的体制下,减少冤假案,也符合公案人自身利益,因此,多数公法人和在多数案件中,师执和律是能尊重的。但什么理本案的公法人却一反常,王全璋及其师为,肆无忌惮地剥夺辩?既然律减少冤假案是必需的,律也无制力,可采可不采,什么本案的公法人员还要千方百阻止律作用?道理很简单,就是尽量不的反有效表达出来,使控方点和据不受到疑,使案件果朝着有利于控方的方向展,就是要把自己控制的冤假成功!
另外,至少在卷面的理看上去他们违法是有理的,即使是以后的案追究,可以是当时认识欠缺,逃避被追究任。王全璋被抓前代理的大多是征地、拆迁、公安法和公侵犯信仰自 由案件,此案件都是督公权违法的,大多数律怕“得罪”官或 受到威,不敢代理。部分法公自己的威,案机关施,要求或迫使他千方百计对代理律置障碍,代理 律师为了履责维当事人合法益,必然和法公生激烈的法治博 弈或抗,对违法行的推造成了很大阻力,故一些(党委、政府、政 法委等机关内的部分)法公王全璋一的律恨之入骨, 为敌人、麻制造者、维稳对象,并利用手中的宣工具丑化他, 以减低些律师获得的社会支持。
公安部、最高察院、最高法院相出台了身追究制度,本案是中国当下正在行的最大的冤假案之一。中国究要走向法治,制造本冤案的公法人至少是主要的任者,最会受到法律追究,高官周永康、薄熙来、李生等人被追究刑事任,都充分一点。希望案机关依法尽快终结对王全璋的刑事追究、予以无罪放;案机关当公布他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当履行职责,督天津市公法机关依法理本案,接师为王全璋的人;依法追究案人涉嫌法犯罪的行
  此致
  天津市第二中法院、天津市察院第二分院,并负责人。
  抄
  中央察委会、天津市察委会,并负责人。
  最高法院、最高察院;天津市高法院、天津市察院;负责
人程海、其磊
2018年 4月 5日












1 条评论:

  1. 独裁的中国共产党,罪恶罄竹难书,罪该万死,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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