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余文生妻子许艳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监督书》。
许艳在《申请监督书》中提到,辩护律师已经三次到达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但一直未允许律师会见余文生。根据《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的规定》,要求对铜山区公安局针对余文生所作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具体要求是:
1.告知或责令铜山区公安局告知余文生的羁押地址;
2.余文生所在的监视居住地是否符合居住条件,目前其身体状况如何?
3.是否在指定居所进行讯问,是否遭受体罚虐待;
4.每天的生活饮食会如何保障?
5.指定居所有无医疗保障?
6.监视居住地是否保存有每天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视频?
许艳请求徐州检方书面答复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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