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田车祸 通报十一 : 拿到伤情鉴定书】
10月19日下午唐吉田委托朋友到双桥交通大队找赵成警官取“伤情鉴定书” ,伤情鉴定为 轻伤一级。
而事实是经过近50天的治疗,唐吉田左脸留下了一道3.5厘米的疤痕,并且,因遭遇车祸和做手术,导致唐吉田心律不齐 心跳过快,需要继续吃药调整。
目前唐吉田的左腿左胯还没有消肿,因粉碎性骨折被打钢钉的骨头还没有完全愈合,左腿不能用力,也不能着地,更不能走路,只能坐轮椅,大小便仍然不能自理,这应该是一种很严重的伤情,非一般的轻伤。
之后,赵成警官说:等等,主管队长邢警官要见你。
25分钟后邢警官(警号007957)和一位李警官来到事故处理三室。
邢警官说了五点:1、唐吉田车祸案目前没有任何进展。2、为什么唐吉田出院没有告诉我们?3、唐吉田做什么工作?生活费来源?4、他住在哪里?5、谁照顾他?
不知个别交警为什么对唐吉田的私事这么感兴趣?衷心希望双桥交通大队能把更多精力放在查案上。
附 :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2016] 临鉴字第2467号 《司法鉴定意见书》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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