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通报:
卢廷阁律师在四川省会理县法院被打事件,维权第九步:
我与黎雄兵律师于1月11日向会理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赔偿被非法搜扣物品和暴力殴打而产生的经济及精神损失。 3月16日收到正式《立案决定书》, 4月27日法院召开了证据质证和听证会, 还收取了我们的证据原件,但时至今日, 却拒不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已超过2个月的期限。根据《 国家赔偿法》二十四条三款,在超期30日内, 我们只有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附:《国家赔偿申请书》及邮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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